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延安抗大三分校,距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悠久、规模大、开设语种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以外语为优势的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知名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13年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469人、硕士学位5590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31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16人,硕士研究生1903人)。北外培 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54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四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授、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81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3人(含博士生导师9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25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12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攻读相应学位的港澳台地区研究生。
一、报名
(一)招生对象:
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二)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有需要者请自行向导师所在院系索取联系方式。
(七)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
2014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请关注我办网页()或电话通知。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一)入学:
新生于2014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习年限: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与我校在祖国大陆招生的研究生相同。
(三)学费及奖学金标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均为8000元/年。
我校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翻译硕士(MTI)各语种(英、俄、法、德、日)的口译方向均为:4万元/年;
2、翻译硕士(MTI)各语种(英、俄、法、德、日)的笔译方向均为:3万元/年;
3、中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2.5万元/年。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均为1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具体奖学金相关事宜详询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
(四)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标题:201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