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
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高职入学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
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
、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湖南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http://www.***.cn/http://www.***.cn/www.hneao. cnhttp://www.***.cn/kshttp://www.***.cn/
)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湖南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4
月11
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1
、我院认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考核认定办法及成绩。
2
、考试内容:文化课+
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分英语、数学两科,各科满分为150
分,总分300
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150
分。
3
、考试时间:4
月12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
、考试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5
、免试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入学。
六、录取
1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
、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
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
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4
、录取数据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八、联系方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10 -61591719 61595417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
号
邮
编:101601
网 址: www.***.cn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南长沙香樟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