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二、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低录取分数线,且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20分。
三、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人数的90%比例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大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如征集志愿的考生,都参加过联考则成绩有效,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四、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只招北京户籍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七、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方法及要求
考试: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考试。
2、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技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高30分。(详细加分项目见下方附录)
(二)、复试(面试)
复试名称为“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特长成绩
考生总分(满分
430
分)=
笔试成绩(满分
300
分)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
特长成绩(满分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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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综合评定加分方案 |
类别 |
证书类别 |
加分标准 |
高中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校级 |
区级 |
市级 |
10分 |
20分 |
免初试 |
中职(中专、职高、技校) |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8分 |
15分 |
20分 |
获得政府奖学金 |
校级 |
市级 |
|
15分 |
免初试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 |
二级(C语言或JAVA语言) |
10分 |
免初试 |
NIT计算机考试 |
一模块 |
两模块 |
四模块以上 |
5分 |
10分 |
免初试 |
计算机其他证书 |
非程序语言类证书 |
程序混合类证书 |
5分 |
20分 |
汽车类 |
汽车营销师 |
汽车销售员 |
汽车营销师(三级) |
10分 |
免初试 |
汽车维修工 |
初级 |
中级以上 |
10分 |
免初试 |
参加市级及以上汽车专业技能竞赛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校级 |
市级 |
国家级 |
5分 |
15分 |
免初试 |
旅游类 |
导游证 |
免初试 |
饭店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
免初试 |
物业类 |
物业管理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
免初试 |
会计征(初级及以上) |
15分 |
电工本(弱电或强电)初级及以上 |
15分 |
机电类 |
低压电工或维修电工证 |
免初试 |
钳工证 |
初级15分 |
中级及以上免初试 |
公路类 |
由建设部门、劳保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路桥类、土建类岗位资格证书 |
免初试 |
英语类 |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
三级以上加30分 |
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 |
中级以上加30分 |
体育类 |
二级运动员 |
30分 |
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的 |
10-20分 |
艺术类 |
各种乐器考级七级以上或参加过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
加30分 |
美术专业 |
北京市艺术类 统考成绩合格证明 |
专科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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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20分 |
人文科技类 |
相关类型的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
10-20分 |
1、免初试:免初试考生,笔试成绩记240分,但必须参加笔试考试,其成绩作为教学摸底参考之用,如考生考试成绩高于240分,则按实际分数计算。 2、所有加分项目按高项计算,不累计相加,高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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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及考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