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已建立健全大学生奖学金、资助体系,学生在校可以享受以下奖学金、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制度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年,困难学生3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年;
2.国家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另定期或不定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三、学校奖学金制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为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每人每学年1500元;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5%,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0%,每人每学年600元。
2.单项奖学金:凡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参加个人单项奖的评比,各单项奖可以兼得。
四、学校助学制度
1.勤工助学: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300余个,每年安排近2000人次参加勤工助学,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约30余万元。
2.孤儿生免学费:孤儿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并享受各类困难资助。
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五、助学贷款制度
凡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内生源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省外生源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
六、其它政策
1.医疗保险:新生注册后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大学生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并开展在校大病医疗救助,保障学生健康和安全;
2.乘车优惠:购买火车票享受半价待遇;
3.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根据政策享受学费补偿,办理助学贷款者贷款由国家代偿;
4.其它形式的奖学、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