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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05月13日15:30  安徽合肥红十字卫生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五)有关鼓励政策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三、组织领导
    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发展规划处、考试院共同负责对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对口招生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确定对口自主招生院校,审定各自主招生院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发展规划处负责对口招生计划的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录取工作和对自主招生院校的考务指导工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对自主招生院校考试内容的指导工作,协助审定自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
    各市教育局(含省直管县)负责当地对口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并指导属地中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各中职学校指导学生理性选择报考院校,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各自主招生本科院校,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录取等程序,组织好自主招生考试工作。

原标题:2014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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