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201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办2014]2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公司)出资主办,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和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前身为合肥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JAC校区,自2000年起开始举办高职教育。主要开设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等专业,其中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和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于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于2013年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328亩,总建筑面积9.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并且依托江汽公司雄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建立了一支由企业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学院一直坚持“把学校当企业经营,把学生当品牌塑造”的办学宗旨,秉承“教育无他,爱与榜样而已”的教育理念,致力于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探索,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方法,突出“双元制”教学形式,提升办学品质,并通过江汽公司提供的良好实习实训条件,逐步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学院于2006年经批准成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并于2013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2008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 2010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国家级“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创新人才培训基地”, 2009年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为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委员会(简称“A联盟”)的首批12家示范高职成员,2012年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为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同时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多次被评为全国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十分重视与其他高等院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尝试与开展联合办学,199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广播等高校合办专升本等学历教育,先后开办有汽车运用工程、市场营销、车辆工程等社会急需专业。2007年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12年又与澳大利亚国际工商学院就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开展合作办学,每年可选派我院优秀毕业生到国外学习,修满学位课程后获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大学文凭或澳大利亚国际工商学院学士学位(国际认可),拓宽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空间,培养了国际化视野的专业性人才,同时也扩大了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学院积极倡导以职业素质为重点的全面素质教育,毕业生具有理论知识扎实、技能突出等优势,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和同行业的高度认可,保持了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以上,其主要分布在江汽公司、合肥燃气公司以及安徽省大中型企、事业等单位就业。
快速发展中的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正以创建全省一流、国家示范高职学院为发展方向,全面实施“校企深度合作”为发展战略,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以汽车类专业为主、各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江汽公司乃至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培养栋梁之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参加安徽省2014年高考报名,并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并参加安徽省2014年高考报名,且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 | ||
合计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三年 | 专科 | 50 | 理科 | 50 | 39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专科 | 50 | 理科 | 50 | 39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专科 | 150 | 理科 | 50 | 3900 |
文科 | 100 | 3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专科 | 50 | 理科 | 50 | 3900 |
合计 |
|
| 300 |
| 300 |
|
说明: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新文件为准。
第五章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日——2014年4月20日网上报名。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点击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登录“报名信息确认”页面在线打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3、考生也可携带高考考生号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学生处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处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时间: 2014年4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携带材料:
(1)加盖所在高考报名点(所在高中或县教育局)公章的《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原件2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
(3)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上各贴1张,交3张,背面注明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4)应届高中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历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以上材料如原件遗失,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
(7)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8)缴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入学测试
(一)测试时间:
(二)测试内容:
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综合素质三科各50分合并为一张试卷)
(三)考生成绩组成及计算方法: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其中:
(1)文化课笔试成绩:测试内容包含高中文化课课程(语文、数学和综合素质)三科,各50分,共计150分。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统一命题制卷。
(2)照顾政策加分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在各市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在国家级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
④考生如获得同一性质奖项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⑤考生如同时获得以上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同性质的奖项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总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学院根据考生填报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日程安排
2014年4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处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第六章 招生监督
一、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自主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551-62296860。
三、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四、招生工作组负责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www.***),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一)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报到、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99号
学院网址:
招生电话:0551-62298688/62298691
招生部门:学生处
乘车路线:合肥市内乘坐快速公交1号线到滨湖世纪城站下车向西穿过高速公路立交桥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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