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2015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4-2015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厦理工研[2014]15号),参照《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14-2015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14年7月份立项的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审程序
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补齐《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5)。
2.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的成果必须与申报立项书的预期成果相符,项目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或行业企业等实际部门的运用证明等。学术论文或专利须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第一作者(或完)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单位必须为厦门理工学院。成果须标注“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获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属厦门理工学院和项目组。
3.各位项目负责人须于 7月 1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3、附件4及附件5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研究生处张老师,纸质版直接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cn。
4.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2-6291269。
四、其他
项目一般应在1-1.5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变动申请表》(附件6)经研究生办批准可申请延迟结题,但是附件4和附件5必须先提交。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5 年6 月17 日
原标题:2014年-2015年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对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