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相关培养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4年9月~2015年1月)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现已启动。
为强化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继续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提高检测力度,由培养单位首检(可安排在送审前或答辩前,不通过不予答辩),答辩后由学位办抽检(不通过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对于存在恶意抄袭剽窃的,要按照学校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做严肃处理。具体要求请参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师研学位[2013]第01号,见信息门户→研究生院)。
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并落实本学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本学期拟申请学术硕士学位者,需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关于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申请工作。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和附表,如有变动请关注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主页→常用平台与链接→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10-58808155,E-mail:axli@***.cn)
附件1: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附件2: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照片的说明
附表: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
2014年9月11日
附件1: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一、答辩准备
1.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遵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排版,必须双面打印,字数一般应在二至五万之间,中外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详细规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术型研究生→学位工作→论文答辩→论文编写规则、论文模版等)。
2.答辩材料:研究生工作秘书统计本学期拟答辩硕士研究生人数后,请于10月15日前到学位办领取答辩材料。学历硕士申请论文答辩应准备的材料有:(1)学籍表;(2)成绩单;(3)答辩申请表;(4)论文评议书;(5)答辩情况表(填写基本信息栏目);(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填写基本信息栏目)。
3.制证照片:所有全日制硕士生制证照片一律使用统一拍摄的照片。具体事宜及要求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办(电话:58808883);高校教师、中职教师研究生既可参加统一拍摄,也可自行就近到中国图片社各地分社拍摄(地点和联系电话见http://www.***.cn/zhxx/zpcjdz)。自行到中国图片社拍摄的,须于答辩前将拍摄的照片电子版及两张两寸正面免冠彩照交就读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同等学力硕士制证照片请见附件2“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照片的说明”。
二、申请答辩程序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站“校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研究生子系统”→“研究生学位”,填写并提交硕士学位申请答辩信息(保存成功后打印“研究生学位数据采集表”,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保存);
特别提示: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已备后期制证之用。如有误,请到研究生院学籍办办理更正事宜。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的有关栏目并签字。
3.导师、院系审核:导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审查并签署书面意见,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在答辩材料的有关栏目签字盖章,并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网上提交通过信息,答辩材料需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4.论文检测:有关论文检测工作由培养单位具体安排,具体要求参照《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通知》(师研学位[2013]第01号)
5.论文评阅:培养单位按论文评阅的相关规定安排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工作。
6.分会初审:论文评阅返回后,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请人进行答辩审查,并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网上提交评阅意见及审查结果。
7.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前四个工作日(截止日12月15日)研究生工作秘书将硕士生的全部答辩材料经学位分会审核并签字后送交校学位办审核(特别提示:交学位办审核的答辩材料不能由答辩申请人送交),校学位办审核后网上提交审查结果、登记有关信息。
8.论文答辩:通过校学位办资格审查后,培养单位组织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特别提示:申请答辩的硕士生如不通过网上提交信息,培养单位不得组织答辩。
三、答辩时间
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0日。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的相关规定
1.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聘请二位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人须为非本院(系、所)专家;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中职教师的学位论文聘请三位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人须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指工作单位)以外的专家。
2.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中职教师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一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同上)以外的专家
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4.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也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
2014年12月2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表决硕士学位授予事项,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前将学位分会表决结果报送学位办。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2015年1月上、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
七、领取证书
毕业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八、学位审批材料的整理和存档要求
学历硕士研究生需存档的学位审批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1)学籍表;(2)成绩单;(3)答辩申请表;(4)论文评阅书;(5)答辩情况表;(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7)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用封面《北京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包装好(一式三份,所有存档材料须先复印再盖章,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学位审批材料(成册)一式三份,需认真填写或粘贴有关栏目。
存入科技档案的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票存入科技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存人事档案中(同等学力人员无此材料)。
特别说明:三份档案中的科技档案一人一袋装好交至档案馆(请各单位自行到档案馆领取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按档案馆要求填写);院系档案由本单位自存;学历硕士生的人事档案由院系直接交至档案馆,同等学力硕士生的人事档案由院系密封盖章交至硕士生本人。
九、学位论文
所有通过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提交学位论文的完整版本(含电子版和印刷版)。
1. 电子版:申请人通过答辩并修改论文后,请登陆“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提交和毕业生问卷调查系统”,点击“学位论文提交”链接,提交终版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网址地址:http://bnu.***/core/home/login
2. 印刷版:印刷版1册送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再由院系直接送交学校图书馆(图书馆新馆2层B区201室,联系人:方春燕58809922)。
十、涉密论文审批
1.凡申请涉密的论文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暂行管理办法”。
2. 申请者晚在论文送审前提交书面申请,交院系审查。各院系在2014年11月15日前收齐审核后的审批表统一交至学位办,为保证涉密论文工作的严肃性,过时不再受理。
十一、特别说明
各院(系、所)可参考校学位办的“日程安排”,提前安排各项工作。
附表: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日期及提要 |
事 项 |
10月15日前 答辩申请 |
①各单位统计拟答辩硕士生人数,领取答辩材料;②拟申请答辩硕士生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站“校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研究生子系统”→“研究生学位”,录入并提交学位申请、科研成果等信息。 |
11月15日前 论文评阅 |
①各单位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检测;②导师审定申请人论文;③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资格审核;④申请人装订论文,将论文送交本单位;⑤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送审工作。 |
12月15日 受理答辩 申请截止日
|
答辩审核前须完成下列工作: ①申请人和培养单位按《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分别准备:科技档案(原件)、人事档案、院系档案;②各培养单位审核答辩材料并在《学位审批材料》的有关栏目上签字盖章;③在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录入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学位办审核”状态。③学位办审核答辩材料 |
12月20日 学位论文 答辩截止日 |
①各单位在学位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分委会审核”状态;②学位办对通过答辩的论文进行抽检。 |
12月25日前 分会审核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等事项;各单位在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录入表决结果、审核结论,并将申请人的答辩状态提交至“委员会审核”状态。 |
12月29日前 报送汇总表 |
各单位向学位办报送分会表决汇总表 |
1月上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
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等事宜;②学位办印发《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批表》一式三份 |
1月20日前 档案整理 |
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档案并将硕士生人事档案送交档案馆人事科,科技档案交研究生院,院系档案自存。 |
附件列表: |
1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
2 、同等学力人员制证照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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