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考生本人页)一份、考生初中的学籍号、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二、幼师综合测试科目为形体、语言、唱歌、舞蹈。唱歌是清唱一段歌曲,舞蹈是选跳几个能体现基本功和技巧的舞蹈动作,语言是朗诵一段诗或自我介绍。考生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参加器乐特长加试的乐器,除钢琴、手风琴、古筝外,其它乐器自备。唱歌、舞蹈所用磁带或光盘一律自备。
三、考生在报名处持户口本先审验报名资格,填写《准考证》和《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有关内容,参加编组,每组10人。由引导员在进场应试前点名叫号,请各位考生听从引导员的安排,不要离队,以免耽误考试。
四、在备考场地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频繁走动,并做好乐器、服装方面的准备工作。考生不得干扰他人考试和评委工作。
五、进场考试时要测量身高,考生必须穿平底鞋。考完后要迅速退场。收到成绩单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六、有美术专业特长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把习作交报名处,经认定可以进行特长加试的,现场通知加试时间。音乐、舞蹈、语言等有特长的考生,经考场评委初步认定后,发给特长加试证,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加试。
原标题:2013年郑州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综合测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