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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对口招生考生须知

  2013年10月13日15:48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教学〔2013〕188号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口招收2013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有关厅(局):

为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统筹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发展拓宽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通道,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下同)2013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对口招生”对象为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证书)的2013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经入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由所在学校审查推荐,均可报名。

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对口招生”学校和专业限定在《2013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和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

 

学校

代码

学校及专业名称

科类

14235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制造大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制造大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

制造大类

会计电算化

财经大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经大类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大类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三、报名和推荐

1.报名。凡符合“对口招生”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均可根据《2013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

 

专业类别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

报考我院专业名称

备注

计算机类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财经类

保险事务、信托事务、

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

会计电算化、

 

机电与机制类

机械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金属压力加工、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技术应用

机电一体化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电子类

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数字技术、邮政通信管理、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应用电子技术、

 

建筑类

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建筑表现、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技术、

 

汽车类

铁道运输管理、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内燃机车运用与维修、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电气化铁道供电、铁道信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民航运输、飞机维修、航空服务、航空油料管理、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国际商务类

国际商务、商务日语、商务德语、商务韩语、商务俄语、商务法语

商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2.推荐。对自愿报名的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省招办的安排组织报名。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对口招生和专科对口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

1.非幼儿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13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3)进行命题。

2013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
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序号

专业类别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1

计算机类专业

1. Visua1 Basic6.0程序设计

2.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1.数据库应用基础-Access2003

2.计算机网络技术

2

财经类专业

1.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

2.基础会计

1.成本会计

2.企业财务会计

3

机电与机制类专业

1.机械制图

2.机械基础

1.机械设备控制技术

2.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

4

电子类专业

1.电工基础

2.电子技术基础

1.电冰箱、空调器原理与维修

2.电视机原理与维修

5

建筑类专业

1.建筑力学与结构基础

2.建筑识图与构造

1.建筑工程测量

2.建筑施工技术与机械

6

汽车类专业

1.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

2.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

1.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

2.电控发动机维修

7

国际商务类专业

1.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2.市场营销知识

1.商务英语函电

2.进出口贸易实务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具体分值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

(3)试卷形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门合卷;专业课两门合卷。

(4)考试场次。共四场分两天进行。

(二)录取

全省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对在校期间曾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在全国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含)、侨属侨眷、台湾省籍等考生的录取参照普通高招有关政策执行。

五、待遇和管理

1.管理。录取后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经注册,即取得正式学籍,编入普通高等学校一年级就读,一般单独编班(师范生除外),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教学和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并按相应专业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2.待遇。“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3.毕业。“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六、组织和监督

在“对口招生”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对口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六、联系我们

(一)、学院联系方式

校址:河南郑州新密开发区溱水路618

全国免费电话:  

咨询电话: 0371—68506666    0371—69210000(传真)

学院网址:

邮编:452370

(二)、河南省各地市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

2013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对口招生考生须知 


 



原标题:2013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对口招生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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