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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12日08:28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重庆信息技术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原名重庆电子工程学院,成立于1988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公布备案正式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学院是: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

★重庆市发改委和市教委批准的重庆市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人社局批准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教委批准的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人社局批准的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重庆市教委批准的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详细信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九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中专、职高、技校)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13年3月11日9:00—14日21: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一条收费

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各类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生。学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缴费时间:3月11日-16日

缴费方式: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全市统一的2013年高职单招网报电子支付平台缴费或在学院财务处现金缴费。

缴费查询:考生缴费后登录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查看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缴费成功的信息提示。

特别说明:考生所填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生僻字除外)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数据不相符合的考生,及未缴报名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学院将不安排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联考、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

第十二条考试手续办理

考生于3月25日上午9点-28日下午18点前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月31日

考试地点:重庆主城、学院本部(报名时考生根据所处区县自行选择)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联考(200分)、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100分)和学校自主测试(200分)三部分。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考试地点办理考试的相关手续;所有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于3月30日前到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的高职单招专栏里查询。

第十四条成绩公布、查询

学院于2013年4月3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公示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查询。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2013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元/学年)

总计划

普通高中(文)

普通高中(理)

中职生

招收类别

是否新增

备注

5902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7200

120

40

40

40

文、理、中职

 

校级重点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方向)

三年

7800

50

15

20

15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590302

移动通信技术(4G移动通信方向)

三年

86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校级重点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590302

移动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方向)

三年

86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校级重点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网络应用与管理方向)

三年

78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设计与施工方向)

三年

78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运营与管理方向)

三年

78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新媒体技术方向)

三年

78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590108

软件技术(惠普项目班)

三年

78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特色专业

590108

软件技术(智能手机软件开发方向)

三年

78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市级特色专业

620503

商务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

三年

7200

60

10

10

10

文、理、中职

 

 

620503

商务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方向)

三年

7200

10

10

10

文、理、中职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会计方向)

三年

72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税务会计方向)

三年

72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20302

经济信息管理(市场营销方向)

三年

7200

60

10

10

10

文、理、中职

校级重点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620302

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三年

7200

10

10

10

文、理、中职

校级重点专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方向)

三年

78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方向)

三年

78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与监理方向)

三年

7800

120

20

20

20

文、理、中职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城市智能化管理方向)

三年

7800

20

20

20

文、理、中职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

三年

7800

120

20

10

2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方向)

三年

7800

20

10

1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三年

7800

10

10

10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7200

50

20

15

15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20106

金融保险

三年

7200

50

20

15

15

文、理、中职

 

620111

投资与理财

三年

7200

50

20

15

15

文、理、中职

 

5901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7800

50

15

20

15

文、理、中职

笔记本电脑基地紧缺专业

620504

连锁经营与管理

三年

7200

50

20

15

15

文、理、中职

 

合计

1500

520

490

490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

1.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联考)、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

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综合素质联考资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综合素质(联考)达到资格线后,学院按照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综合素质(联考)、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5.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者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申请即可免试录取。

6.符合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的艺术特长生,经重庆市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的体育特长生,中职技能特长生经过学院核实后优先录取。对个别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考生,可通过学院专家委员会确认,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

7.学院4月4日—1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

8.考生4月11日—12日在重庆主城(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水星A2-5)和学院本部分别进行录取确认,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录取确认书上本人签字。学院将终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录取信息无误,上报重庆市教委备案。

9.学院在2013年4月15日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已确认考生不得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待遇

考生被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于2013年9月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新生一并入学,进行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学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万州籍辖区生活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23-58193300。

3.按照学院2013年重庆市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电 话:023-58418666   58418558 58418888 

58418298 58418999 58419468

传 真:023-58418888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邮政编码:40400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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