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2013年“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的几点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连片特困地区“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 办学层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制五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第六条 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院校。
学院地处黔江区新城科教园区,占地506亩,校舍规划总面积19.3万?,已建成14.7万余?的教学行政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体育场、酒店、生活附属用房、图书馆和旅行社。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学室、实验实训室、电子阅览室、形体训练室、标准田径场等,并配置了齐全的教学、科研、实训、办公、后勤各类设施设备。学生宿舍为标准4人间,其中宽带校园网、电脑桌、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等学习生活设备一应俱全。
学院应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之需而创立,以培养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为己任。目前设置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公共基础部6系1部,开设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城市园林、舞蹈表演、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英语、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4个旅游类专业,以旅游为特色的学科体系渐趋完备。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56人,其中,硕士、博士10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学院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秉承“乐山水化人文”的院训,走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并举并重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建成重庆乃至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 录取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2013年,学院计划为武陵山区、秦巴山区连片开发特困地区及所辐射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黔江区、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秀山自治县、武隆县、石柱自治县、丰都县、城口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奉节县、万州区、开县、忠县、涪陵区、南川区共17个区县),主要培养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舞蹈表演、烹饪工艺与营养、园林技术、旅游英语、音乐、美术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等7个专业人才,每个区县20名。
第三章 报名方式及录取
第八条 报名方式:
1.报名手续:学生于2013年8月10日前,持户口簿、学生初中毕业证原件及中考成绩单到本人所在区县扶贫办;填写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雨露计划?职教扶贫”报名申请表,并预缴书本费500元。
2.分区县报名联系人:
龚老师:023-85086683(办公) (手机)
曾老师:023-85086111(办公) (手机)
周老师: 023-85086111(办公) (手机)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市扶贫办确定的17个区县招收农村低收入户(扶贫对象户和低保户)家庭,2013应届初中毕业,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旅游、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学生。
2.学院自行负责招生,各区县扶贫搞好配合。学生的录取按照各区县报名学生的中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3.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4.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2米以上。
5.学院录取学生结果在区县扶贫办、招办公布,亦可在学院网站查询()。
第四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十条 毕业证的颁发:学制五年,在第三学年的转段考试合格后,进入大专学习阶段,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毕业待遇: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达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要求的,保证安置就业。
第五章 费用及渠道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单位:元/年
部门 年度 | 市扶贫办资助 | 国家资助 | 学院 减免 | 个人 承担 | 合计 |
学费 | 生活费 | 学费 | 住宿费 | 生活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第一学年 | | 1500 | 2000 | 500 | 1500 | 1000 | 500 | 6500 |
第二学年 | | 1500 | 2000 | 500 | 1500 | 1000 | 500 | 6500 |
第三学年 | | 1500 | 2000 | | | 1000 | 500 | 5000 |
第四学年 | 4500 | 1500 | | | | 1000 | 500 | 7500 |
第五学年 | 4500 | | | | | 1000 | 500 | 6000 |
小计 | 9000 | 6000 | 6000 | 1000 | 3000 | 5000 | 2500 | 32500 |
合计 | 15000 | 10000 | 5000 |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条件的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3-85086111 85086683 传真:023-85086111
联系人:龚老师
邮箱:网址:http://www.***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
原标题:2013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雨露计划?项目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