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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招生章程

  2014年03月25日08:53  重庆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管理员2013-5-3 16:04:34
 

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特长生招生章程

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之一,为加快优秀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品质。根据重庆市招委、重庆市教委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将招收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作为特长生进行培养。

一、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重庆市内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1)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二等奖;

(2)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3)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4)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发明,仅第一发明人有申请资格);

(7)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三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2.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8个项目和参加市运会在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3.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4.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5.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了专著者;

6.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体育特长生、综合类特长生从2013年4月15日开始至2013年6月5日截止;

艺术类特长生从4月15日开始至2013年6月5日截止,详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高考报名号及准考证号。

2、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的《重庆市2013年“特长生”申报表》(表格可登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

3、体育项目、艺术特长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书

5、艺术类特长生详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四、测试选拔与资格认证:

  1、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由校内专家组及校外专家共同组成。测试或面试工作由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测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

3、艺术特长生(舞蹈、声乐)详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4、 体育特长生(游泳、田径、网球、跆拳道):

我校的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直接认定重庆市教委组织的测试成绩,学校只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对于网球、跆拳道项目,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测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体育馆。

5、综合类特长生:

学校将对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教务处会议室;面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

6、6月20日前,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对每一名参测者,形成书面意见及结论,并上报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7、6月20日前,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测试认定优秀或良好名单。6月28日前学校将拟录名单上报市招办。

    五、录取办法:   

(一)经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提交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确定,并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www.***.cn)上对社会公示。

(二)以下特长生录取时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学校增加计划,可提高一个批次审核录取。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2.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特别优秀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等奖者;

4.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

8.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一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9.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

(三)以下特长生录取时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时,由学校增加计划审核录取。

1.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良好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2.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二等奖获得者;

3.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4.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二、三等奖项获得者;

5.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四)体育特长生,参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的招生办法录取,采取在二本控制线的65%进行投档,由学校增加计划审核录取。

(五) 以上各类特长生录取时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专业。

(六)按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高考统一的加降分照顾政策。

(七)以下特长生将获得学校当年新生特等奖学金,并在进校后可以在同批次自主选择专业。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并经过学校测试后认定为特别优秀者;

2.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的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者;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且获得重庆市体育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并曾代表重庆市参加全国比赛。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艺术类特长生:详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2、体育类特长生: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108室),联系人:路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8180628@***

3、综合类特长生: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办公室(体育馆底楼),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62563203  ,电子邮箱:5747630@***

4、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重庆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博园2号楼309室,联系人:罗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68822995。

重庆理工大学 

2013年3月21日

 

 

 

 

 

 

 

 

 

 

 

 

 

 

 


 

原标题:2013年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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