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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3年04月19日14:32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了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体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和《重庆市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实施办法》(渝教招考〔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3年高职单招体育及艺术类特长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重庆范围内已报名参加重庆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2013年3月11日9:00至14日21: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报名页面,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二)获取报名表:考生可于2013年3月11日—14日登录我院网站(/),游动的2013单独招生信息栏中下载报名表。或直接点击:“”获取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考生将获取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附带自己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并于2013年3月15日——17日期间交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我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于2013年3月18日公示特长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考生中学填写意见、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专业考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还,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认定、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6个(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四、招收类别及相关细则
(一)体育特长
1、招收项目:田径、篮球、排球。
2、报考条件: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篮球和排球项目和参加市运会在田径量化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3、测试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规定考试时间到我院运动场参加体育类专项测试。
①篮球:助跑摸高测试、综合运球测试、1分钟自投自抢及定点投篮测试、实战演练。
②排球:传垫球、发球(发10个球)、扣球、实战演练;
③田径:100米跑、原地投掷实心、立定跳远
(二)艺术特长
1、招收项目:声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
2、报考条件(具备其一):
①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②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报考要求
①舞蹈类:能担当领舞之职,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和表演能力,形象较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
②声乐类:能担当领唱之职,有一定视唱简谱能力;
②播音主持类:经历过严格的训练,能够主持各类晚会活动。
4、测试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规定考试时间到我院学术报告厅参加艺术类专项测试。
①声乐类:乐理知识测试+试唱(简谱)2首,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
②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舞蹈成品展示(限时三分钟)、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柔韧性、弹跳等)、舞蹈成品(限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作品,自带伴奏、服装);
③播音主持类:指定稿件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散文、诗歌、小说片段、寓言故事等)、自备稿件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模拟主持或即兴评述。
(三)专业技能特长
1、报考条件(具备其一):①在初、高中阶段(含三校及与初、高中相当阶段)参加过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省级获三等奖(含)以上,国家级获优胜奖(含)以上者(以证书原件或红头文件为准);②在初、高中阶段(含三校及与初、高中相当阶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2、测试办法: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技能特长生考试,考试以专业技能为主,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认定。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9:30—14:00。
(二)考试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手续办理: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交考试费100元/生(报名时已交报名费的考生不再交考试费)。
六、录取办法
经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鉴定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预录取。
七、预录取结果公示
预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3月25日-29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八、录取通知书领取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4月11日-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进行录取注册确认,领取通知书,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
九、其它说明
未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于2013年3月29日16点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不再收取考试费。
十、监督机制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23-72806309。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72806304
传真:023-72806301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邮政编码:408000
电子邮件:cqgmzsb@***
十二、本简章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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