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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17年09月01日11:13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3年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条件

(一)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二)具有浙江省籍2013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且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院报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材料递交:学生本人到校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经中学及当地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4.《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注:考生所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当场退还,其它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 8月 5日

(四)通讯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151号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电话咨询:0575-88009064、88009063

三、录取规则

1、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院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院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录取专业。

2、学院根据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报名条件,组织审核。审核合格的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凡经免试升学申请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录取状态为拟录取。

公示结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需参加当年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五、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免试升学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六、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3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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