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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4年06月10日10:05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有着近百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三条  学校毕业生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3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345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学 制招生人数招生类别
市场营销310文理兼招
30单考单招商业类15、单考单招外贸类15
旅游管理310文理兼招
10单考单招旅游服务类
建筑工程技术320理科
工业设计310文理兼招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35文理兼招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325单考单招工艺美术类
应用电子技术330理科
30单考单招电子电工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310理科
30单考单招机械类
数控技术315理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330理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330单考单招计算机类
软件技术320理科

备注:1、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影视动画专业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专业,实施双方共同制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双方课程体系的对接和教学资源的共享,第 1-4 学期及第6学期授课地点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5 学期授课地点为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赴台学习期间学生承担来回交通费、签证费、个人生活费,其余由学校承担。

第七条 若某个专业(或大类)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大类)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或大类)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符合2013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普高考生高中会考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或物理(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四门科目中少3个C等及以上者。

第五章   测  试

第九条  测试由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综合素质测试由专业测试项和素质特长项组成。

(一)文化课考试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考试形式和内容:文化课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分普高卷和单考单招卷命题。普高生参加普高卷考试,单考单招考生参加单考单招卷考试。

5、命题与阅卷: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6、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的科目成绩将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不同类别加权折算(另行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

1、专业测试项

(1)时间:2013年4月13日(周六)。

(2)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考察目标和测试形式: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专业测试项目,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类别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各专业测试形式和考察目标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测试形式考察目标
市场营销面试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潜力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旅游管理面试
建筑工程技术笔试
工业设计面试、上机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笔试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笔试
应用电子技术上机、笔试
模具设计与制造面试
数控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软件技术上机

(4)测试分值: 100分。

(5)测试成绩评定:采用面试形式的,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测试;采用笔试和上机测试的,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测试标准评分。

2、素质特长项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计分省级职业技能比赛(即序列1)一等奖获得者各项素质特长分累计不超过80分,二等奖获得者累计不超过7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
1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80分
二等奖70分
三等奖50分
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及以上50分
地(市)级(含)及以上40分
县(市、区)级(含)及以上30分
3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
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
4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国家二级50分
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
6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
7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序列1除外),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省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
8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确定的技能证书项目范围内,获得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50分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件的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总分计算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H、文化课考试成绩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项P、素质特长项Q)按如下公式计算,总分为T,各科成绩的计算取整数(四舍五入),各分项计算及总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考生总分T=H÷9×20% +W÷3×35% +(P+Q)×45%

高中会考成绩需提供浙江省高中会考成绩,普高生未能提供浙江省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考分,非浙江省会考成绩无效。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课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中需填写高中会考等第,由高中所在学校确认并盖学校公章(高中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会考课程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

高中会考成绩ABCPE
成绩折算(分)10090806555

(2)单考单招考生总分T=W÷3×45% +(P+Q)×55%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普高考生和单考单招考生分别按专业(大类)招生类别排序),额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数、专业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文化课单科权重)排序。

第十二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zzzs.***.cn/)和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十七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费用如下:

专业名称学  费住宿费
市场营销6000元/年1200元/年
旅游管理6000元/年12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6000元/年1200元/年
工业设计6000元/年1200元/年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7800元/年1200元/年
影视动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7800元/年12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6000元/年1200元/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6000元/年1200元/年
数控技术6000元/年12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6000元/年12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6000元/年1200元/年
软件技术6000元/年1200元/年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 “程序公开,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74-87422699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

学校自主招生网址:http://zzzs.***.cn/

学校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联系电话:0574-87422148、87422149、87422003

传    真:0574-87422003


原标题:2013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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