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湖北省属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也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农业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点,128个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专科生和外国留学生共34000余人。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高校,是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施高校。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位于长江中游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并在武汉市建有教学科研基地。长江大学秉承悠久的荆楚文化和长江文化传统,培育了“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的大学精神。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广大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由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和公共艺术教研室组成,设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舞蹈学6个本科专业,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生产和研究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59人。学院聘请了乔羽、彭志敏等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学院招收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余人。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未婚,22周岁以下的考生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25周岁以下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招生专业及考试要求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要求 |
科目分 |
总分 |
笔试 |
素描 |
纸张八开 |
100 |
200 |
色彩 |
纸张八开 |
100 |
2、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
考试方式 |
考试 科目 |
要求 |
科目分 |
总分 |
面试 |
声乐 |
自选声乐作品1首 |
45 |
100 |
钢琴 |
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自选曲目1首 |
45 |
||
视唱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10 |
3、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方向 |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要求 |
科目分 |
总分 |
|
声乐表演 |
面试 |
专项 |
声乐 |
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
80 |
100 |
基本乐科 |
视唱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20 |
|||
钢琴表演 |
面试 |
专项 |
专项 |
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
80 |
100 |
视奏 |
线谱1条 |
10 |
||||
基本乐科 |
视唱 |
线谱1条 |
10 |
|||
器乐表演 |
面试 |
专项 |
专项 |
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
80 |
100 |
视奏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10 |
||||
基本乐科 |
视唱 |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
10 |
4、舞蹈学专业
考试方式 |
考试科目 |
要求 |
科目分 |
总分 |
面试 |
成品舞 |
3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 |
45 |
100 |
基训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45 |
||
着装:女,体操服、裤袜、软底鞋;男,汗衫、紧身练功裤、软底鞋 |
||||
节奏 |
模仿 |
10 |
注:①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为文理兼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②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和器乐表演三个方向。
③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招收民族和美声唱法种类的考生。
④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招收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手风琴、小提琴、小号、民族打击器乐等种类的考生。
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
2、考试费用:考生自理。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4月1日起在我校招生网站上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4、合格线划定:我校原则上以招生计划为基数,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
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
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
①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 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 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以上。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生奖助政策和措施
长江大学对学生的资助和奖励体系比较完善。除国家和湖北省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湖北省政府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长江大学奖学金(含各类集体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基金会、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助学基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石油之光”奖学金、校友奖学金、正大奖学金、袁尚贤奖学金等40余种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
附:长江大学2013年全国艺术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师范类) |
80 |
环境设计 |
120 |
视觉传达设计 |
|
音乐学(师范类) |
110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60 |
音乐表演(钢琴表演) |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
舞蹈学(师范类) |
50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60 |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6-8067167 8060550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招办信箱: zsb@***.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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