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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第2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4年04月07日09:21  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学校201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及以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教育、及所属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除外),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为非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的,有资格报名: 

(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部分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2.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技大学 

3.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在篮球、排球、足球、藤球、乒乓球和羽毛球及田径方面(均含男女项目)具有突出特长,本科阶段参加国内或国际重大比赛获得突出成绩,能够为我校争得荣誉,符合我校体育运动发展需要的体育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及录取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 

2.外校考生须于6月17日前将报名表打印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本校学生可将相关材料统一交至所在学院2009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在6月9日前连同学院汇总表(自行下载)统一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昌平校区行政楼A403)。 

3.学校于6月下旬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口及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应当遵守教育部及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修业期满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国家予以发放就业报到证。 

2.学费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书本费)。 3.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邮编:102249      网址:http://gate.***.cn/bkzs   


原标题: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第2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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