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定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尤其是满足煤炭企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国有煤炭企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国有煤炭企业在职人员(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需与煤炭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报考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章守纪,品德良好;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③身体健康。
二、 招生专业与培养目标
面向煤炭企业,培养能适应煤炭工业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并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解决煤矿生产实际问题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招生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核心课程 |
1 |
采矿工程 |
2年 |
工学 |
工程力学、工程制图、井巷工程、煤矿地质学、采矿学、矿井通风与安全等。 |
2 |
安全工程 |
2年 |
工学 |
矿井通风与空气调节、矿井瓦斯防治理论与技术、矿井火灾防治理论与技术、矿井粉尘防治理论及技术、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及应用、矿井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工程流体力学及流体机械、开采方法等。 |
3 |
电气工程极其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电路理论,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应用,电机与拖动基础,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电力拖动计算机控制系统,煤矿供电技术等。 |
4 |
机械工程 |
2年 |
工学 |
工程力学、电工技术与电子技术、工程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工程材料与成型技术、液压传动、测试技术、单片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机械制造工程学等。 |
5 |
地质工程 |
2年 |
工学 |
普通地质学、测量学基础、矿物岩石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基础、煤地质学、矿井地质学、矿井水文地质、煤矿工程地质学等。 |
6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年 |
工学 |
化工原理、煤化学、煤炭气化工艺学、煤炭焦化工艺学等。 |
7 |
工商管理 (会计学方向) |
2年 |
管理学 |
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学等。 |
三、 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 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3年5月14日前,登陆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点击首页的“报名系统”注册并报名(请牢记自己注册的报名号),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 报名材料及寄送
报名材料:
1) 网上报名后打印的《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要求经具有人事权单位的组织部、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 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
? 考生的报名材料按照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由所在单位收齐后统一寄送或递交我校,请报考单位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提供单位报考人员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一份,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以光盘提供。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13年5月16日。
寄送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收件人: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
3、 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我校招生办公室复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反馈,请考生于2012年5月20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寄送材料不全或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者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 考试
1.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3年5月24日14:00~17:00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楼A109室)办理报到手续,缴纳报名测试费120元,领取准考证。
? 根据报名的考生分布情况,若另设分考点,请以我校招生网站或单位通知为准。
2.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5日 |
08:00~10:00 |
大学英语 |
10:15~12:15 |
高等数学 |
14:00~16:00 |
计算机基础 |
考试地点和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五、 录取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由我校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拟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 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正常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取。
?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审查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 培养费用
按照上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
七、 毕业证书及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标准者,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八、 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派遣,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签订协议的就业单位派遣。
九、 其它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
附: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