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 “
励志图新,铸造品格;慎始精技,惠及民生 ”
的办学宗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性质
第二条
学院全称: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9
第四条
校址: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形式:
全日制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在省招考院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云南省有关要求进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事项如下: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第九条
采取按报考志愿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数进行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条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退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第四章 招录专业
第十七条
三年制普通大专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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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专业,分别是
护理、药学、公共卫生管理、
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汽 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供用电技术、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应用越南语、汽车电子技术;五年 一贯制招录18个专业,分别是护理、药学、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供用电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机械应用与维护、工 程测量与监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前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应用越南语、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五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八条
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生、5000元/生、3500元/生、2500元/生。
第十九条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
第二十条
文山州贫困学生助学金:1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金朝水教育助学基金。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