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0872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对象
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黑龙江省普高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省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有志于投身矿山、林区建设的毕业生,参加2013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可以申请入学。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招生范围 | 学费(元/年) |
510204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3 | 50 | 黑龙江省 | 5000 |
四、录取规则
1、根据《2013年黑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紧缺人才培养招生录取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初审、省招考办复审”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分数优先”的方法对申请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无外语语种要求。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5000元/学年。
2、住宿费:600-1000元/年。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试点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是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七、奖、助、贷政策
1、对2013年试点入学录取的考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学费减免一半。
2、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学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八、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邮政编码:153000
咨询电话:0458-3769086 3769070
原标题:2013年伊春职业学院紧缺人才培养招生录取试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