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湘财教[2012]82号) 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城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部分,非顶岗实习阶段(一年制的第一个学期,二年制的前三个学期,三年制的前两个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顶岗实习阶段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顶岗实习阶段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关于国家助学金政策调整问题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城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 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城镇)学生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3年秋季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专业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 三、新生入学缴费问题 1、所有免学费对象需携相关身份证、户口本及证明材料经招就、学生管理部门审核确定方可免除学费,其他需缴纳的费用为住宿费、课本费、城镇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杂费。 2、非免费对象交清一年学杂费可用1500元预录费冲低,交清一学期学杂费可用750预录费冲低。
湘潭技师学院 2013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