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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资助政策

  2014年04月11日18:24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高校评审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另外,我院还设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完成评审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等: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完成评审后分两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庭共同负担。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原标题:2013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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