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我省幼儿园师资供需矛盾,根据省教育厅指示,我院2013年招收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生。为了做好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和湖北省对发展学前教育的指示精神,满足城乡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着力培养与现代社会及未来要求相适应的、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通晓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知识、具有全面过硬的专业技能和突出艺术特长的高素质幼儿教师,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万齐元(副院长)
成员:胡帅(招生处长)、方旭(教务处长)、黄晓东(学工处长)、程丽群(外语系主任)、王武(人文旅游系书记)、汪京元(艺术系主任)、汪祖礼(中专部主任)、王旱伟(就业办主任)、焦薇(纪检)。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招生范围是咸宁市、黄石市。2013年招生计划200人。
四、报考条件
1.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品德优良,有志于献身幼教事业;
3.体检达到《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中的合格标准。
五、考试及录取办法
1、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主要从语言、音乐、形体等方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自2013年7月10日---8月31日,初中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当地中考,以中考成绩作为准。
3、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中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额。
4.录取程序:8月下旬学院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体检
招生录取采信考生中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一周内学院组织复检,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予以退学。
七、收费标准
学费:前两年免学费,后三年6500元/年;住宿费:前二年600元/年,后三年800--1200元/年(学生根据经济状况自选)。
八、资助奖励政策
1.前二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补助金1500元/年。
2.学生进入专科段后,享受大学生资助奖励待遇。
九、毕业生待遇
1.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学生不愿继续进行第二阶段学习的,可申请颁发普通中专毕业文凭。
2.五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毕业文凭,由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报到证。
3.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就业,可以参加各地幼儿园、小学公办教师招考,也可以到深圳、江苏、上海等发达地区的校企合作单位高薪就业。
附件1:
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考生面试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高 |
| 照片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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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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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科目 | 得分 | 考官签名 |
普通话(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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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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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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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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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生面试科目及评分细则
一、普通话(40分)
考核内容:(1)自我介绍1分(2)指定作品朗读
要求:
(1)使用普通话,声、韵、调、音变基本正确,表达流畅。(15分)
(2)作品朗读能正确使用高低、快慢、轻重、停连等语言技巧。(15分)
(3)作品朗读能表达出文章的感情基调。(10分)
二、唱歌(30分)
考核内容:自选歌曲一首
要求:
(1)音准好、节奏正确,吐字清晰,声音洪亮。(15分)
(2)演唱气息稳定,流畅完整。(10分)
(3)能准确把握歌曲的风格特点,表现音乐的情感。(5分)
三、舞蹈(30分)
考核内容:(1)舞蹈动作模仿(2)成品舞蹈展示
要求:
(1)身材比例协调。(10分)
(2)身体的柔韧性及直立感好。(10分)
(3)舞蹈动作的模仿能力、舞姿的协调性及舞蹈表演能力强。(10分)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3-7-16
原标题:2013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招生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