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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

  2013年09月28日15:22  新疆教育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人才的普通师范院校。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早可追溯至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89年,原新疆师范大学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03年,原新疆工业技术学校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12年3月,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2月,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承担新疆学前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特别是双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任务。

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红山脚下,是市级“花园式单位”。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5万余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1.2万余册,固定资产达3.08亿元。拥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电子阅览室、专业实验室等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13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00余人。

学校拥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素有“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的美誉。建院3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形成了“好学,力行,和谐,知耻”的优良校风,为新疆输送了以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8万余人,培训中小学教师17万多人次,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新疆基础教育领域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双语学院、教育科学分院、人文科学分院、理学分院、美术教育分院、音乐教育分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分院、外国语教育分院、职业教育分院、体育分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与教育分院和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等13个分院(部)。办有41个普通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教育、文、理、法、工、历史、管理等学科门类;办有本专科,自治区级两年制双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地州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等各类短训班。办有享誉天山南北的实验小学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屡次在国内获大奖的新疆教师合唱团。

学校现有教职工878人,专任教师526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8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师、高校教学成果奖、高校教学工作重大贡献者奖等。聘有近百名学前、中小学一线专家、名师为我院兼职教师。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重点关注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努力使学生一出校门就能顺利走向讲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基础教育、双语教育优势研究领域,拥有双语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900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40余部。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号召,近年学校坚持走“错位发展,特色立校”的发展道路,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教师教育,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等措施,重点打造新疆小学教师和学前教师教育品牌。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中心,是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新疆中小学教师中心、新疆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中小学德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和全国科研型骨干教师(校长)国家级教育基地。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目前,学校正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院校而努力奋斗。

院校国际代码:14421

院校新疆代码:5040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将更多更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志于技能性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及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校校园网站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校本部考点招生办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或现场递交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送抵我院招生办。

2.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29日10时— 4月 5日19时。

3.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 4月 6日—7日。

4.理论考试、专业加试: 2013年 4月 8日—10日。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和自治区2013年音乐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名。 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名。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汉语言55人,民考汉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四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实行一门理论课考试和专业加试。

音乐表演专业:(1)乐理基础;(2)音乐专业加试。

表演艺术专业:(1)语文; (2)专业加试。

2.理论考试、专业加试地点及时间:

(1)地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院本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2)时间:2013年4月8—10日。

考试过程由学校考核小组全程负责,纪检委监督,理论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实施,专业加试由所属教学单位考评组负责实施。

 

第五章 录取

 

1.录取办法

首先进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理论考试。根据学生理论考试成绩,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体检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在考生来我校参加加试时上交学校招生办。

3.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 2013年 4月 16日25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年 5月 26日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本方案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3.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

邮政编码:830043

举报监督电话:0991-8898242(校纪检委)

联系电话:0991-8898231(招生就业办)

0991-8898901(体育分院)

0991-8898683(音乐教育分院)

传真:0991-8860579
附:


原标题:2013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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