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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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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为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我院连续两年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选拔了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为更好的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今年将继续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中国百强企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和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

    国家教育部和工信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11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

    新疆棉纺织高技能人才培养及公共实训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756亩,绿化覆盖率达40%。馆藏图书75万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1亿元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21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有中央财政投入700多万元建设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和电工电子及自动化3个实训基地和自治区投入2000万元建设的新疆棉纺织公共实训基地。学院是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生。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3年有19个专业实行自主招生。

    学院现有教职工720人,专任教师520人,在校生近13000人。教学单位有食品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纺织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工商管理系、新闻传播系、语言系、基础部、思想政治教育部、软件学院、学院等两院八系二部。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校企合作发展道路,相继与三一重工、新疆天润乳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经济报系等建立了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实施牵手知名企业办学院、牵手行业协会做服务、牵手工业园区育人才、牵手科研院所求创新的“四牵手”校企合作育人工程,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目前,常年开设各类专业43个,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特色)专业4个,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群)6个,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自治区级品牌(特色)专业为主干,校级重点专业为支撑的多层次专业格局。拥有4个自治区教学团队和4名自治区教学名师,建成12门国家和自治区精品课程。

    学院立足高等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据现代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形成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职业养育体系。建有学生特色社团30多个,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实施订单、委托、项目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毕业生就业稳定,就业率名列自治区同类院校前列。

     

    第三章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章 报名对象

     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

    第五章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单独招生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址:http://www.***.cn/ddzs)。②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获得报名序号等。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设立的各考点现场报名。

    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 3月 10日 10时― 4月 8日 18时(北京时间)。

    3、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 4 月9日 - 4 月10 日

    4、邮寄资料

    ①《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本人及家长签订的《201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

    ③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和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或自行送达到我院或将材料直接送到就近考点负责老师手中。

     

    -2-

    第六章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七章 考点(面试点)地址、面试时间及联系方式

     

    考点(面试点)

    地址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乌鲁木齐市考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乌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4 月13日

    上午:10:00-14:00

    老师

    老师

    0991-6850027

     

    下午:15:00-19:00

    0991-6850034

    阿克苏地区考点

    (阿克苏农一师二中)

    阿克苏市塔

    北路19号

    4 月13日

    上午:10:00-14:00

    老师

     

    下午:15:00-19:00

    伊犁州考点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伊宁市胜利

    街179号

    4 月13日

    上午:10:00-14:00

    哈老师

     

    下午:15:00-19:00

    巴州考点

    (库尔勒市第二中学)

    库尔勒市

    英下路

    4 月13日

    上午:10:00-14:00

    老师

     

    下午:15:00-19:00

    王老师

     

     

     

    第八章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面向全疆招生。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

    备注

    汉语言

    民考汉

    民语言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理工

    3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30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三年

    理工

    3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理工

    3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理工

    3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三年

    理工

    30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理工

    20

    10

     

     

    工程造价

    三年

    文理兼

    30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三年

    文理兼

    30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文理兼

    20

    10

     

     

    服装设计 

    三年

    文理兼

    30

     

     

     

    现代纺织技术

    三年

    文理兼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食品加工技术

    三年

    文理兼

    30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文理兼

    20

    1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人力资源管理

    三年

    文理兼

    30

     

     

     

    物流管理

    三年

    文理兼

    20

    10

     

     

    会计电算化

    三年

    文理兼

    30

    10

     

     

    汉语言

    三年

    文理兼

     

     

    40

     

    酒店管理

    三年

    文理兼

    30

     

     

     

    合计

    490

    50

    110

     

    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600、800、1000)元/年三个标准;课本费:500元/年。

     

    第九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二)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 4月 11日 - 4 月12 日

     

    第十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 2013年 4月 19日 - 4 月20 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

     8、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 2013年 5月 20日 发放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时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及工作内容

     

    时 间

    工 作

    3 月10日 10时- 4 月8 日 18时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4 月9日 - 4 月10 日

    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 月11日 - 4 月12 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

    4 月13日

    面试,考生分考点进行面试

    4 月19日 - 4 月20 日

    录取

    4 月22日 - 4 月23 日

    公布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4 月25日

    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 月20日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章 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由自治区招生办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双重监督

     

    第十四章 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第十五章 毕业证

     

    1、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2、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章 监督举报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联系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纪检书记办公室:0991-6850392,纪检监察室:0991-6861135,举报信箱:xjqg_ddzs@***

     

    第十七章 考生咨询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6850034

    E--mailxjqg_ddzs@***

    Q Q: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830021

     

    第十八章 相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一三年三月二十六

     

     

     

     

     

     

     

     

     

     

     

     

     

     

     

     

     

     


  • 原标题:201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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