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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招生简章)

  2013年04月19日14:57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委

2008-2013年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2011-2012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推选参加全国高校就业50强遴选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教育厅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对象

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考试地点说明: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将分3个考点进行,分别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按时间安排在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网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便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2.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送抵我院招生办。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10时―4月7日18时

4.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4月8日9日。

5.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2013年4月10日―12日。

四.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民考汉考生可填报汉语言计划,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计划,但均不能兼报,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汉语言420人,民语系2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所属院系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元/生年)

备注

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理科

三年

27

3

 

 

10

33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农业机械化应用

38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经贸学院

酒店管理

11

 

 

 

 

39

30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会计与审计

40

 

 

 

 

信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3

 

 

 

 

7

33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信息安全技术

1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生物科技学院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31

2

1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农产品质量检测

21

2

1

1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种子生产与经营

11

2

1

1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设施农业技术

11

2

1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园林科技学院

园艺技术

 

 

 

 

 

 

4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食品营养与检测

48

2

 

  

 

园林工程技术

29

1

 

 

 

动物科技学院

畜牧兽医

46

 

 

 

 

动物防疫与检疫

30


 

 

 

畜牧兽医(现代马产业技术)

 

 

17

17

 

 

 

国际合作学院

会计(国际方向)

17

 

8

 

3000

 

商务管理

17

 

8

  

 

旅游英语

 

 

 

 

 

 

10

35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合计

420

33 

 37

210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3年4月10日-12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1.面试将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三个考点进行;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11―14时,下午:15:30-20时(均为北京时间); 

(四)面试方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由各所属院系考评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五)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同时填写考生本人签订的《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参加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其他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七.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录取时间:2013年4月19日―20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2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

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权重系数为0.8,面试成绩权重系数为1.2;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体检表在考生来我院领取准考证时上交学院招生办;

8.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和自治区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4月21日?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3年5月20日之前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政策:根据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四)照顾加分政策:

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包括现代马产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2日10时-4月7日18时

单独招生报名;

4月8日-9日

报名资格审核;

4月10日-12日

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月13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填写保证书。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 

4月14日-16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4月14日

面试; 

4月19日-20日

录取;

4月21日-23日

公示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5日

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5月20日之前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十一.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0994-6594177  2362220       ,传真:0994-233496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联系人:祁老师,联系电话: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宁市胜利北路179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十二.乘车路线

1、在学院统一规定时间来院的学生,我院在火车站、汽车站有专人接待。

2、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走过站前广场右转,过转盘在月明楼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3、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共汽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4、在乌鲁木齐碾子沟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左转,到宝山路路口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5、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的同学,可乘出租车或51路公交车至木材厂站下车,至对面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6、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的同学,原路向东走近10米乘7路公交车至新农职院站下车(6站路),向东走100米即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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