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210名
二、招收专业、年级、高考主要对应方向:
专 业(方 向) | 年 级 | 高考主要对应方向 | ||
键盘 乐器 演奏 | 钢琴 | 初一、初二、初三、 高一、高二 | 钢琴、乐器工艺、指挥 | |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 高一、高二 | 流行音乐、艺术管理 | ||
管弦 乐器 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单簧管、 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打击乐 | 初一、初二、初三、 高一、高二 | 管弦、乐器工艺、 现代音乐 | |
中国 乐器 演奏 |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古筝、三弦、中阮、笛子、笙、唢呐、打击乐 | 初一、初二、初三、 高一、高二 | 中国乐器 | |
声乐 演唱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音乐演唱 | 高一、高二 | 声乐、民族声乐、 流行音乐 | |
音乐舞蹈 | 综合 音乐 表演 | 钢琴、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音乐演唱) | 高一、高二 | 音乐教育、 艺术管理、流行音乐 |
舞蹈与音乐 | 高一、高二 | 舞蹈、流行音乐 | ||
乐器修造 | 钢琴调律 | 高一 | 乐器工艺 | |
理论作曲 | 初一、高一 | 作曲、音乐学、指挥、 现代音乐 | ||
※ 为保证生源质量,我校保留不录满名额的权利。
三、招生对象: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小学毕业生 | 初一 | 初中毕业生 | 高一 |
初一在校生 | 初二 | 高一在校生 | 高二 |
初二在校生 | 初三 |
|
|
四、报考条件与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勤奋学习,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管弦乐器演奏专业、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音乐舞蹈专业(综合音乐表演方向)、乐器修造专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生理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专业程度。
3、声乐演唱专业:身体健康,形象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女生身高不低于1.57米,男生不低于1.67米(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4、音乐舞蹈专业(舞蹈与音乐方向):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一定的舞蹈基础。高一:女生身高不低于1.57米,男生不低于1.67米。高二: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报考相关规定: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和考试。初二、初三、高二年级插班生、乐器修造专业仅限在广州(校本部)考点报名及参加考试。
2、每位考生可选报同一年级的多个专业,但不接受跨年级报考。
3、现场确认(报名)时,考生可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4、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费一律不退。
5、凡在国内外专业赛事获得我校认可的奖项(详见我校《关于给予部分音乐赛事获奖者报考我校免初试的暂行规定》)的考生,报考我校可免初试,但仍需按照我校招生要求完成报名(含奖项认定手续)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
六、报名手续要求及考试时间:
1、广州(校本部)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由2013年3月8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17:00止
报名网址:
2)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13年3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逾期未确认者,一律作报名无效处理。
3)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补报。
4)考试时间:3月23日起初试
2、郑州考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26日
2)报名地点:郑州市星艺奥尔福钢琴文化艺术学校(郑州市经八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苹果工社九楼)
3)报名电话:0371-63212211
4)考试时间:4月27日(注:初二、初三、高二年级插班生、乐器修造专业仅限在广州考点报考。)
3、现场报名确认必须带齐下列资料:
1)学校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学生现所读年级)。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地址页、考生本人户口页复印件,考生本人页上面
若无身份证号码需另附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学生提供身份证及入境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外籍生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相片3张(如需报考多个专业,请准备多份相片)。
5)近两学期学生成长手册(或学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注:除户口簿、身份证、入境证件、护照、成长手册等原件检验后当面交还外,其余材料不论是否录取,概不退还。
4、请随时注意网上及考点公布的新消息。
七、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2、进入复试者,录取与否均有书面通知。
八、说明:
1、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专业、文化、健康等方面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经查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不符合要求者,按退学处理。
2、入学须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原则上广州市城区考生入学后一律走读。
4、每生每学年学费8855元(外籍生每学年学费13915元),住读生另交住宿费1800元。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5、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等一切费用自理。凡综合成绩优异者或专业突出者给予不同程度减免学费的奖励。
6、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本简章的终解释权归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校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车可在沙河顶站或十九路军陵园站下车)
*广州火车总站乘201、862B路汽车
*广州火车东站乘841、209、256路汽车到时代广场站转乘547、6路汽车
*罗冲围客运站乘290路汽车
*天河客运总站乘236路汽车
*芳村客运总站乘556、552路汽车到黄沙码头站2转乘219路汽车
*广卫路总站乘27、833路汽车
*?口汽车站总站乘236路汽车
*天平架总站乘11、85、112路汽车、大学城4线汽车
附录一:考试相关规定及说明
一、相关规定
1、关于兼报专业(方向)的规定:
● 有相当程度的钢琴演奏水平并具有良好音乐素质的考生可兼报管弦乐器演奏中的相关专业(方向):初一级可兼报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管乐、打击乐;初二、高一级可兼报管乐、打击乐。未学过相关乐器者,可演奏其他乐器或演唱歌曲(两首)。
● 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大提琴可兼报低音提琴。
● 二胡可兼报高胡;古筝、琵琶可兼报三弦、中阮;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器,兼报民族打击乐器的会对双手协调性、节奏进行测试。
2、关于考试曲目的规定:
● 专业考试(含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选择曲目,一律背谱演奏(唱)。专业复试时不得重复演奏(唱)初试曲目。
● 专业考试(含初试、复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唱)的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 钢琴专业所有年级考生,一律不得选择以下练习曲:
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25之7及《三首新练习曲》;李斯特超级练习曲第1首、第3首、第9首。
●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时,中外乐曲均可。
3、关于考场伴奏的规定:
●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萨克斯可自带伴奏CD),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考场不配备伴奏。
●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初试、复试,均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
● 声乐演唱专业初试、复试:1)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可自带伴奏CD;2)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亦可选择清唱或吉他自弹唱。
● 音乐舞蹈专业(综合音乐表演方向):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伴奏CD或清唱;2)声乐(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亦可选择清唱或吉他自弹唱。
● 音乐舞蹈专业(舞蹈与音乐方向):1)舞蹈主考项应自带伴奏CD;2)声乐副考项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可自带伴奏CD;器乐副考项一律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
4、考生提供的考试伴奏光盘仅限CD(WAV)格式(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光盘曲目顺序须与考试曲目顺序相一致,并附上序号目录。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5、音乐舞蹈专业(舞蹈与音乐方向)考试要求:考生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应自备练功服。女生:芭蕾连体衣(表演舞蹈时可加穿长练功裤);男生:紧身短袖衣,短裤。
二、其他说明
1、广州(校本部)考点提供钢琴,需借用马林巴、大鼓者,需于初试报名、复试换证时提交申请。其他考点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考场不提供伴奏。
2、管弦乐器演奏中的打击乐专业可用马林巴、架子鼓、小军鼓、钢琴应考。
附录二:专业考试大纲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钢琴
<初一>: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巴赫平均律完整一套。
<初二>:
1、练习曲两首,程度均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其中一首必须选自莫斯科夫斯基练习曲或克列门第练习曲。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平均律完整一套。
<初三>:
1、练习曲两首,程度均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其中一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平均律完整一套。
<高一>:
1、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选择肖邦练习曲。
另外一首可选自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的练习曲。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平均律完整一套。
<高二>:
1、练习曲三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
另外两首必须分别选自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的练习曲。
2、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平均律(赋格必须是四声部以上)完整一套。
▲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高一>: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
2、管风琴作品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管风琴小曲集。
<高二>: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740。
2、管风琴作品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管风琴小曲集。
● 复试
一、专业
▲ 钢琴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
1、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2、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奏鸣曲程度,中外乐曲均可。
3、加试新谱视奏作为能力测试。
<高二>:
1、完整一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2、乐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奏鸣曲程度,中外乐曲均可。
3、加试新谱视奏作为能力测试。
4、现场抽查初试曲目中的任意一首。
▲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高一、高二>:
1、中国乐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
二、视唱练耳(含面试、笔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文化
<初一>:语文、数学。
<初二、初三、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管乐
1、大小调音阶、琶音一条(连音和吐音)。木管要求4个升降号以内(含四个升降号);铜管要求3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
2、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小提琴
<初一、初二、初三>:
1、音阶: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七种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
2、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程度不低于克莱采尔,其中一首为双音练习曲)。
<高一、高二>:
在初中内容的基础上,加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
▲中提琴
1、音阶:一条单音音阶、七种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
2、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大提琴
<初一、初二>:
1、音阶: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七种琶音。
2、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初三、高一、高二>:
1、音阶: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七种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
2、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低音提琴
1、音阶、琶音各一条。
2、练习曲两首。
▲竖琴
<初一、初二、初三>:
1、基本练习:音阶、短琶音、长琶音。
2、练习曲两首。
<高一、高二>:
1、基本练习:四个八度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两首。
▲古典吉他
1、基本练习:两个八度的任何音阶。
2、练习曲两首。
▲打击乐
练习曲两首。
● 复试
一、专业
▲ 管乐、打击乐、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
乐曲一首。
▲小提琴
1、协奏曲一个乐章。
2、乐曲一首。
▲中提琴、大提琴
1、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中型乐曲一首。
2、乐曲一首。
二、视唱练耳(含面试、笔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文化
<初一>:语文、数学。
<初二、初三、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打击乐
必考:1、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中国大鼓、中国排鼓(可任选一项):乐曲一首或乐曲片段。
* 另如加试马林巴、木琴、板鼓可酌情加分。
▲ 其他各专业(方向)
1、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
● 复试
一、专业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乐曲一首。
<高二>:乐曲两首。
二、视唱练耳(含面试、笔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文化
<初一>:语文、数学。
<初二、初三、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声乐演唱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演唱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
▲ 流行音乐演唱
演唱中外流行歌曲一首。
● 复试
一、专业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1、演唱民歌或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曲两首。
2、普通话朗读诗词一首。(内容自选,一分钟以内)
▲ 流行音乐演唱
1、演唱中外流行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清唱)
2、普通话朗读诗词一首。(内容自选,一分钟以内)
二、视唱练耳
<高一>:面试。
<高二>:面试、笔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文化
<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理论作曲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专业
▲ 笔试
<初一>:
①按指定歌词谱写歌曲(少儿题材、乐段结构);
②按指定要求写作旋律(乐段或二部结构)。
<高一>:
①按指定歌词谱写艺术歌曲(二段体结构、不带钢琴伴奏);
②按指定要求写作旋律(乐段或二部、三部结构)。
▲ 面试
<初一>:
①专业素质测试(音乐作品结构、节奏、旋律、调式等方面的反应能力);
②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前半部分、视奏乐曲片段。
③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1-2首);
④ 即兴作曲(指定动机发展、指定意境创作)。
<高一>:
①专业素质测试(音乐作品结构、节奏、旋律、调式、和声等方面的反应能力);
②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视奏乐曲片段。
③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1-2首);
④ 即兴作曲(指定动机发展、指定意境创作)。
● 基本乐科
<初一>:视唱练耳面试、笔试。
<高一>:1、视唱练耳面试、笔试。
2、乐理笔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文化
<初一>:语文、数学。
<高一>: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音乐舞蹈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专业
▲ 综合音乐表演
考试 项目 | 考试 科目 | 分值 比例 | 备 注 |
主考项? | 钢琴或声乐 | 55% | 1、主考项在钢琴或声乐中选考一项,不得兼报。 2、当主考项为钢琴时,副考项应为声乐。 3、当主考项为声乐时,副考项应为钢琴。 |
副考项? | 声乐或钢琴 | 20% | |
必考项 | 视唱练耳 | 25% | 高一面试,高二面试、笔试。 |
?主考项 1、钢琴:演奏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740)、乐曲各一首。
2、声乐:演唱歌曲两首。
?副考项 1、钢琴: 演奏乐曲一首。
2、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
▲ 舞蹈与音乐
1、舞蹈主考项
1)舞蹈基本条件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
2)表演舞台舞蹈片段或舞蹈组合(高一:1.5分钟、高二:2分钟)。(70%)
2、音乐特长展示(在声乐、器乐中选考一项)(30%)
1)声乐副考项:自选歌曲一首(流行、原生态歌曲除外)。
2)器乐副考项:自选乐曲一首。
● 文化
<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乐器修造专业
※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
● 专业
▲ 钢琴调律
<高一>:
考试 项目 | 考试 科目 | 分值 比例 | 备 注 |
主考项 | 钢琴工艺专业听力 | 45% | 考查考生对学习乐器工艺专业应具备的听力生理条件与反应敏捷程度。具体要求:相关音程听辨、模唱与构唱,相邻半音、“拍音”听辨(范围在大字组C至小字四组c4内)。 |
副考项 | 钢琴 | 25% | 演奏相当于车尔尼849程度的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
必考项 | 视唱练耳 | 30% | 面试、笔试 |
● 文化
<高一>:语文、数学、英语。
参见《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 视唱练耳
一、初一各专业、高一键盘乐器、管弦乐器、中国乐器、乐器修造专业
1、面试:
①模唱:音组、和声音程、和弦(作曲专业须唱唱名);
②节奏模仿:2/4、3/4拍(打击乐专业加试节奏新谱);
③乐句模唱:2/4、3/4拍;
④视唱:看谱即唱2/4、3/4、4/4拍无升降号的大调或民族调式乐曲一首。
(注:键盘、管弦、理论作曲专业考生看五线谱;其他专业考生可看简谱。)
2、笔试:
①听辨:含音数、和声音程、和弦、乐句;
②听写:含单音、简易乐句。
(注:初一作曲专业加考:音组、和声音程、和弦听写;节拍听辨;按指定声部听写简易二声部。)
二、初二钢琴、弦乐(含竖琴、古典吉他)专业、高一作曲专业
*音高在1个升降号及2个升号调性范围(含大调、民族调式)
1、面试:
①构唱:含音程、音阶;
②视唱:高、低音谱表乐曲各一首(2/4、3/4、4/4、3/8、6/8节拍范围)。
2、笔试:
①高、低音谱表的调内音组及音阶听写;
②高音谱表的自然音程听写;
③大谱表的单音听写(要求标出单音之间的复音程名称);
④高、低音谱表的单声部旋律听写(2/4、3/4、、4/4、3/8、6/8节拍范围)。
(注:高一作曲加考大、小、减三和弦原转位听写;简易二声部听写。)
三、初二中国乐器、管乐(含打击乐)专业;高二各专业
*音高在1个升降号调性范围(含大调、民族调式)
1、面试:
①构唱:含音程、音阶;
②视唱:高、低音谱表乐曲各一首(2/4、3/4、4/4、3/8、6/8节拍范围)。
2、笔试:
①高音谱表的调内音组及音阶听写;
②高音谱表的自然音程听写;
③节奏短句听写(2/4、3/4、、4/4、3/8节拍范围);
④高音谱表的单声部旋律听写(2/4、3/4、4/4、3/8、6/8节拍范围)。
四、初三钢琴、弦乐(含竖琴、古典吉他)专业
*音高在3个升降号的大调、民族调式及1个升号、3个降号内的小调调性范围
1、面试:
①构唱:含音程、音阶、和弦;
②视唱:高、低音谱表乐曲各一首(2/4、3/4、4/4、3/8、6/8节拍范围)。
2、笔试:
①高、低音谱表的调内音组及音阶听写;
②高音谱表的自然音程听写;
③大谱表的单音听写(要求标出单音之间的复音程名称);
④高音谱表的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听写;
⑤高音谱表的调内正、副三和弦连接听写;
⑥高、低音谱表的单声部旋律听写(2/4、3/4、4/4、3/8、6/8节拍范围);
⑦高音谱表的二声部听写。
五、初三中国乐器、管乐(含打击乐)专业
*音高在3个升降号调性范围(含大调、民族调式)
1、面试:
①构唱:含音程、音阶、和弦;
②视唱:高、低音谱表乐曲各一首(2/4、3/4、4/4、3/8、6/8节拍范围)。
2、笔试:
①高音谱表的调内音组及音阶听写;
②高音谱表的自然音程听写;
③高音谱表的大、小、减三和弦(原转位)听写;
④高音谱表的单声部旋律听写(2/4、3/4、4/4、3/8、6/8节拍范围);
⑤高音谱表的二声部听写。
六、高一声乐演唱、音乐舞蹈专业(综合音乐表演方向)
*只考面试
1、模唱:含单音、音组、和声音程、和弦、乐句(2/4、3/4拍);
2、节奏模仿:2/4、3/4拍(打击乐专业加试节奏新谱);
3、视唱:看谱即唱2/4、3/4、4/4拍无升降调号的大调或民族调式乐曲一首。
(注:五线谱与简谱任选。)
● 乐理笔试(仅高一级作曲考生参加)
*不考文字题
1、音及音高;
2、记谱法(含常用音乐术语、装饰音、译谱等);
3、节奏与节拍(含音值组合);
4、音程与和弦的识别与构成(含大小调正三和弦);
5、大小调及民族调式音阶、音级的识别与构成。
附录四:文化考试参考教材
科目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初一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止 |
|
初二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止 |
初三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第一学期止 |
高一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第一学期止 |
高二 | 至广东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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