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港澳台办[2012]3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办学情况,2013年温州医学院继续面向香港地区免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对部分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欢迎全港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报名资格
1、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
(2)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
2、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3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预报名
考生在 5月6日— 6月6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志愿、专业志愿等)。
2、现场正式确认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6月7—30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考生电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10K以内)、相关身份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书、校长推荐计划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三、填报志愿及面试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我校根据香港学生报考情况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和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成绩低要求如下:
1、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 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2、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
① 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以及
② 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选择
2013年计划在香港地区招收免试生30名,视生源情况可调整。
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计划数 |
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2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5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麻醉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2 |
中医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1 |
康复治疗学 | — | 四年 | 理学学士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2 |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 | 四年 | 医学学士 | 4 |
眼视光学院 | 眼视光医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3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 | 五年 | 医学学士 | 1 |
药学院 | 药学类 | 药学 | 四年 | 理学学士 | 4 |
中药学 | 四年 | 理学学士 | 1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 | 四年 | 理学学士 | 3 |
合计 | 30 |
注:科类均为理工类。我校眼视光医学专业作为特设专业入选高校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医学学位,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原眼视光学专业作为基本专业归属医学技术类,授予理学学位。
六、投档及录取安排
2013年7月底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若生源情况较好,经教育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学额。
8月中旬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①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在港招生的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3、我校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
八、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九、所需费用
香港地区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为人民币3960元/年;住宿原则上与内地学生同住,费用根据具体住宿条件收取,约为人民币1200元/年。
十、奖助学金制度
温州医学院的奖学金计划为表现优秀的在校生而设,温医亦获私人机构、专业团体及社会人士等捐助。此外,政府及温医亦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各类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等经济援助。奖助学金详情请浏览http://zhaosheng.***.cn/ShowNews.aspx?ID=609。
十一、学历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温州医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温州医学院学士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电话:86-577-86689885
传真:86-577-86689900
电邮:zsb@***.cn
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n/
十三、监察机制
温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86-577-86689702
温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