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体育运动学校2013年中专招生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专业运动技术和文化知识的优秀体育人才;为大专院校输送高质量学生。
二、学制:
温州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学制三年。毕业后发给中专毕业文凭。
三、招生专项和名额分配:
(一)专项: 田 径 篮 球 女 排 皮划艇
射 击 射 箭 摔 跤 跆拳道
柔 道 举 重 拳 击 武 术
蹦 技
(二)名额:80名(含温州体育运动学校与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招生的“3+2”学生35名,具体名额以省、市教育局批文为准)。
1.专项学生58名:
田 径 6名 篮 球 2名
女 排 1名 皮 划 艇 3名
射 击 9名 射 箭 3名
摔 跤 7名 跆 拳 道 4名
柔 道 5名 举 重 5名
拳 击 9名 武 术 3名
蹦 技 1名
若专项学生录取不足,多余名额转为非专项学生名额。
2.非专项学生22名。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运动基础的初中毕业生。
报考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办法:
(一) 报考时须交考生登记表及当地户籍部门盖章的年龄证明,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近二年省级(含省级)以上运动会成绩证明(原始证明及复印件),初中毕业学历证明、照片五张(近期脱帽一寸正面半身照),文化考务费65元,体育考试费80元。
(二)经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公室发给准考证。
(三)各县(市、区)考生,向当地县(市、区)体育局报名,报名时间4月15日至4月20日。报考专项的考生须在报名单上填明。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体育局负责。报名材料4月26日前送交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公室。
(四)温州体育运动学校考生直接向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六、体育考试、文化考试:
考生须于5月13日下午4: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温州体育运动学校领取准考证。
(一)体育考试:
1.考试时间:5月14日(身体素质测试); 5月 15日(体育专项测试)。
2.考试地点:身体素质测试在九山体育场;专项测试在本校各训练场。
3.考试内容:
专项学生:
(1)身体素质考试(30分)(设: 100m、立定跳远、 800m、原地单手推铅球等四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70分)
(2)体育成绩为身体素质分加专项技术分。
非专项学生:
身体素质考试(100分)(设: 100m、立定跳远、 800m、原地单手推铅球等四个项目)。
4.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的计分标准按《浙江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招生专项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修改稿)》执行。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5月16日-17日。
2.考试地点:本校教学楼。
3.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历史与社会(100分,开卷)、自然科学(200分)、英语(150分包括听力),共750分。
七.录取办法:
(一) 报考学生一律参加本校组织的省体育中专招生统一考试。
1.文化考试总分上全省体育中专招生文化考试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名单:
(1)专项生以体育考试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体育考试分相等,以专项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择优录取。
(2)非专项学生体育测试合格后,按文化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另定)。
3.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核批准,发给录取通知书。
4.文化总考分低于体育中专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予录取,非专项考生单科考分低于单科分值25%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5.新生入学后,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并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备案。
6.中专生录取后,按文化总分÷7.5×60%+体育总分×40%计算,在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5名“3+ 2 ”学生。“3+ 2 ”学生中专毕业后,经考试,按一定比例录取为两年学制的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二)某专项指标如不能完成,经市教育局同意进行调剂。
(三)体育成绩加分按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招生体育加分办法》执行。体育成绩加分必须出具省、市体育局有效证明。
(四)特招办法:在世界或亚洲少年比赛中取得名次或破、创纪录及全国、全省高级别比赛中获得冠军、有培养前途者予以特招。
(五)体育专项免考的规定:
凡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期间参加全国、全省田径、游泳等计量项目比赛获全国前八名、全省前六名的考生,则全国、省比赛成绩可代替该专项考试成绩,专项可免考。考生须在考生登记表中填写“免考”,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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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年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