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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04月12日06:21  外交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2013年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8名。其中学术型233名,少部分为自费或委培生,自费委培生学费9000元/ 年;专业型翻译硕士(MTI,英语口译)25名,全部为自费或委培生,学费20000元/年。
    2.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部分推荐免试生,欢迎外校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具体申请办法详见网上通知。
    3.学制。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为三年,其他专业均为两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以上者(从毕业之日到录取当年的 9月1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2年 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2年 11月14日)前是否具备相关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请注意网上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考试与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约为1月中下旬,具体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时间为4月中下旬。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4.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5.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原标题:2013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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