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电话: 027-81300007 (兼传真)
录取期间电话:027-81300105 81300122 81300133 81300155 81300166 813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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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体育类独立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体育类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5000余人,大学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校园占地面积近600亩,座落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东临京深高速,北望凤凰山,南濒汤逊湖,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学习生活园地。
体育科技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系博士授权单位,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既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有力保障,也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优势之所在。体育科技学院作为独立办学实体,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民办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办学和管理上,由武汉体育学院推荐派出院长和教学管理骨干参与,体育科技学院的教育教学全面接受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武汉体育学院的师资、图书、教学训练实验设施等资源与体育科技学院全面实行共享。
体育科技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现设有体育教育、经济学(体育经济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啦啦操、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休闲体育、网络与新媒体、运动康复8个本科专业和体育教育、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啦啦操方向)2个专科专业。
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按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毕业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并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当前,体育科技学院正以一种全新的办学机制和管理模式运行,坚持走跨越式发展道路,把教育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素质全面的适应性体育人才。
一、2013年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本科(四年)
1. 体育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能够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并能够进行体育管理以及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 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啦啦操、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文化系统从事舞蹈表演及舞蹈教育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通过培养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舞蹈教育理论与基本技术、技法,熟悉相关学科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3.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体育和新闻兼通的、能在各类新闻单位及相关领域从事体育新闻传播、文秘写作以及网络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4.经济学专业(体育经济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熟悉企业经营和财务等方面相关的知识,了解体育产业的发展与运作,能够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经济政策研究部门、体育相关行业及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策划和市场开发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5. 英语专业(体育外事英语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熟悉体育英语,能从事体育外事、英语教育等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6. 休闲体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休闲体育运动技能、懂经营、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能从事经营与管理、研究与规划、产品策划与设计、休闲体育指导与推广以及相关专业方向学校教学工作。
7. 运动康复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系统的运动康复和健康科学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能够从事运动康复治疗与训练、健康科学管理、大众健康教育与指导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8.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系统的新闻传播学和基本理论,拥有扎实的计算机网络和新媒体知识,以互联网信息服务与新媒体开发设计与实务、网站运行和管理为学习重点,以文理交叉为办学特色。旨在培养具备数字媒体设计、网站开发与编辑、互联网信息管理、媒体调查与分析、媒体经营管理、网络媒体设计与开发等技能,适应性强、富于创新能力、具有文理交叉特色的复合型人才。
(二)专科(三年,仅招湖北考生)
1.体育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门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社会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啦啦操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表演和体育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学前教育单位、中小学、表演性组织、健身俱乐部、社区等单位体育艺术教学、训练、表演、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录取规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湖北省体育类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在提前批体育类本科录取,艺术类本科(舞蹈学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三)录取,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经济学、新闻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第三批本科录取,体育类专科(体育教育专业)在提前批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艺术类专科(舞蹈表演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其他各省(市、区)的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5.文理科比例按各省下达招生计划数执行;
6.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取消其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籍。
(二)录取办法
1.体育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文化和专业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两者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外省的体育类录取办法录取。
2.艺术类考生:湖北省报考我院舞蹈学专业(本科)和舞蹈表演专业(专科)的考生须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分低控制线由我院自主划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排序从高往低择优录取。体育舞蹈方向的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以各占50%比例录取。外省考生按外省的艺术类录取办法录取。
3.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湖北省新闻学、经济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考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体育基础且身体素质良好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按外省的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录取。
4.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上线考生中,我院在录取现场需要电话联系后确定录取,因故放弃志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传真退档申请,我院予以退档处理;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院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5.按照湖北省招委安排,生源不足的专业实行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以湖北省招委公布的时间为准,其他各省(市、区)征集志愿时间由当地招委发布消息。
(三)录取分数线划定
1.湖北省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科)、休闲体育专业(本科)、运动康复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本科)、舞蹈表演专业(专科)投档低控制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2.湖北省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低控制线为湖北省相应批次的投档低控制线。
3.外省(市、区)各专业投档低控制线由各省招委划定,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招委规定执行。
三、特别声明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进行,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院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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