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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16日19:46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校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畔,校园面积1000亩。学校国标代码:13264,湖北省招生代码:90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四条2013年我校共有58个专业及方向供考生选择,招生计划为4600人,面向全国招生(详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武汉地铁订单班计划在机电一体化技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两个专业中各招收50名学生,单独编班。新生进校后由武汉地铁集团在以上两个专业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中进行选拔,如人数不足,可扩大到本批次其他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中选拔。

第六条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七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航海类专业、武汉地铁订单班除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本校将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户口关系可转到学校所在地。

 

第四章航海类专业、旅游英语专业及武汉地铁订单班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航海技术(含马士基订单班)专业要求:只招男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65CM,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5.0及以上,无口吃,符合海员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轮机工程技术(含马士基订单班)专业要求:只招男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60CM,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4.8以上,无口吃,符合海员体检要求。

第十七条旅游英语(国际邮轮乘务方向)专业按照行业准入标准应满足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端庄,身材匀称,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或家族病史,无色盲色弱,双手无明显标志(如纹身)和疤痕,无犯罪记录,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特殊行业准入证书培训费、考证费用另收。

第十八条武汉地铁订单班报名条件:1、湖北籍男性考生(武汉市户口优先);22013年应届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本专业录取分数线;3、身高1.65米以上,矫正视力E1.2以上(或双眼裸视E0.2以上),无色弱、精神、心脏及传染性疾病,无不良记录。

 

 

第五章体育与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第十九条2013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凡是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公布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入围名单中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选读我校四批一全部专业,由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六章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特等奖学金2000/年,一等奖学金1000/年,二等奖学金600/年,三等奖学金400/年等;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学生还可申报8000/年国家奖学金,5000/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2000/年的湖北省政府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000—4000/年的国家助学金。多年来,全校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设立360余个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减轻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具体事项和办理时间请咨询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报到时携带已签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来校即可)。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章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

学校主页:www.***.cn

招生信息网:zs.***.cn

招生信息网手机版:wap.zs.***.cn

招生咨询QQ:

腾讯微博: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新浪微博: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

邮政编码:430065


原标题:2013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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