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国标代码:13239 湖北省招生代码:3247)
一.学院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新机制、新 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办学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为武汉工程大学老校区,地处武汉光谷中心。学院注重发挥武汉工程大学建 校40年形成的办学优势,设有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11个,在校学生11000余人。2010年3 月,学院通过湖北省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2012年5月,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始终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喜人的成 绩。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艺术设计大赛等国家和省市各类课外科技竞赛中荣获佳绩,其中国家级奖项67项,省市级奖励 162项;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5篇,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1项。学院现有省级重点培育专业3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 (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数量居全省独立学院首位。学院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考研率达到14%,稳居湖北省同类高校 前列,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学院艺术类专业隶属建筑与艺术学部,学部现有学生近1700人,艺术类专业为院级重点专业。学院在艺术类专业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视生活与艺术之间的 关系,尊重艺术规律,提倡创新意识,力求在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上下功夫。该类各专业已逐步发展成为集电脑教学、科研、社会实践为一体的新型设计学 科。
学院有一支师德高尚、富于创新、结构合理的艺术专业教师队伍,同时聘请了14位在全国和湖北省高校享有盛名的专家、教授作艺术设计专业客座教授,组成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来院作学术报告,并亲临课堂指导教学,对学生进行创作指导。
学院艺术类专业教学具有良好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氛围,拥有专业画室、专业设计机房、影视动画实验室、多媒体设计专业教室、艺术展厅、专业影视摄影 棚、非线性编辑室等若干专业实训工作室。在太行山、婺源、皖南等地建有艺术教学实训基地14个,与省内广告、动画、印务、装饰建筑、园林规划等企事业单位 合建有实践基地,力求用研究和实践的成果来指导教学、配合教学,整体教学条件在湖北省同批次院校中居前列。
近年来,学院艺术类学生多次获全国性设计奖项和省级竞赛奖项,师生作品入选全国、省市美展获金、银、铜奖多项,如在“第8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 美术与艺术设计作品展览”获学术金奖;湖北省第四届高校美术与设计大赛、楚天创新?中南星包装设计大赛中获金、银、铜奖多项。学院还将师生作品结集选编, 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艺术设计作品选集》、《毕业设计作品选集》等。同时,申报并获得数十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武汉教 育电视台、武汉晚报等媒体均作过专题报道。学院坚持以就业成才为教学目的,艺术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供职单位包括中粮包装(武汉)有限 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加坡马克张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平面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的毕业生创建了湖北宇航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成为艺术类大学 生自主创业的范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好评。毕业生考研率不断攀升,录取院校包括武汉理工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
二.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本科):本专业培养具备产品的艺术设计与创新意识以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的专业技能,能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造型设计、策划以及产品开发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业产品艺术造型设计与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注重培养工业产品设计相关技能的训练,能较熟练地运用该专业的知识解决工业制造中实用与美观的问题。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三大构成、造型设计基础、工业产品设计、工业美术、雕塑与制模、计算机辅助设计、材料开发设计、人机工程学、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到企事业单位、工厂及相关部门,从事产品开发与管理以及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工作。
环境设计(本科):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公共空间及环境设计的基本原理,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独立担任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室内外建筑装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注重艺术修养和专业技能的全面培养,注重科技与艺术设计的融合,借鉴中外建筑艺术设计的菁华,为独立担任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立一定的基础。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构成、环境规划与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学原理、展示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建筑小品设计、效果表现图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广泛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在建筑业、室内装饰业、环境艺术、园林等部门,从事项目设计和项目开发等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艺术设计基本原理,知识面宽、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思维及一定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能独立担任广告策划与创意设计、包装设计、网页及网络广告设计、报刊杂志版式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平面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掌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网络设计等基础、注重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注重高科技对艺术设计的渗透,融合贯通中外艺术设计的创意,为创造独特的艺术设计风格建立一定的基础。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图案、构成设计、图形设计、CI设计、版式设计、包装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网页及网络广告设计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广告公司、包装公司、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从事艺术设计、版式设计、企划及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动画 (本科):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动画艺术设计基本原理,知识面宽、综合素质强,具有二维、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等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用卡通动画造型设计原理,注重二维、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等技能,学习动画及影视后期合成技术,培养学生的综合艺术素养,并能运用计算机动画技术进行动画创作。
主要课程:动画概论、视听语言、计算机辅助平面设计、三大构成、摄影、动画运动规律、动画造型设计、动画场景设计、二维动画、三维动画、视频合成、互动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可在动画公司、电视台、游戏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婚庆公司等单位,从事动画片制作、卡通造型设计、影视广告制作、后期合成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
环境设计 | 200 | 本科 | 四年 | 15000元/年 |
视觉传达 | ||||
产品设计 | ||||
动画 | ||||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广东、安徽、河南、河北、内蒙古 |
注:学院国标代码为13239,执行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须知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学院艺术类专业只安排英语为第一外语教学,其他小语种不予安排;
3.政审与体检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学院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5. 在第一学年,学院可视学生情况允许新生在各艺术类专业中调整专业。
温馨提示: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院招生工作人员随时与您取得联系,以免延误录取。若投挡考生未接到我院电话,请尽快联系我们。
五、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E-mail:email13239@***.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194571;027-87195083
传真:027―87195083
建筑与艺术学部联系电话:027-87193861;027-87195215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 邮政编码:430073
温馨提示: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随时与您取得联系,以免延误录取。若投挡考生未接到我院电话,请尽快联系我们。对于始终无法联系的投档考生,学院可能作自动放弃志愿处理。
附:
2011年、2012年省外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省份 | 年份 | |||
2011年 | 2012年 | |||
校录取线 | 省批次线 | 校录取线 | 省批次线 | |
河北(艺术) | 223(专业分) | 180(专业分) | 227(专业分) | 180(专业分) |
安徽(艺术) | 616(总分) | 493(总分) | 631(总分) | 484(总分) |
湖南(艺术) | 562(总分) | 538(总分) | 601(总分) | 556(总分) |
河南(艺术) | 241.6(综合分) | 241.6(综合分) | 248(综合分) | 237(综合分) |
江西(艺术) | 203(文化分) | 200(文化分) | 217(文化分) | 200(文化分) |
内蒙古(艺术) | 188(文化分) | 188(文化分) | 227(文化分) | 225(文化分) |
广西(艺术) | 236(专业分) | 236(专业分) | 231(专业分) | 231(专业分) |
广东(艺术) | / | / | 316(文化分) | 328(文化分) |
2011年、2012年湖北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
专业 | 科类 | 2011年 | 2012年 | ||
高分 | 低分 | 高分 | 低分 | ||
动画 | 艺术 | 558(综合分) | 文化分280 联考分188 | 542(综合分) | 文化分293 联考分202 |
艺术设计 (工业造型设计方向) | 艺术 | 558(综合分) | 文化分280 联考分188 | 560(综合分) | 文化分286 联考分199 |
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 艺术 | 558(综合分) | 文化分280 联考分188 | 541(综合分) | 文化分288 联考分197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艺术 | 558(综合分) | 文化分280 联考分188 | 559(综合分) | 文化分280 联考分196 |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艺术设计方向)”现更名为“视觉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现更名为“环境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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