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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试行高考后通过面试录取考生招生简章

  2017年11月16日15:47  武汉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下简称思政专业)建设,提高生源质量,选拔出政治思想坚定、综合素质优秀、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思政专业本科招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之一,2013年继续试行高考后通过面试进行录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名称及学制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面向 河南湖北江西湖南 四省招收 文史类 考生,共 30 分省计划如下:
招生省份 河南 湖北 江西 湖南 合计
招生人数 5 15 5 5 30
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一本线”)、综合素质优秀、喜爱思政专业、身心健康的文史类考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 在中学阶段,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 高中阶段担任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年级、学校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
3.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 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9日至6月15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网报系统(网址: http://aoff.***.cn/online/ )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3年6月17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报名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2013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报名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2013 年高考报名表、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4.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5. 由中学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由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由中学出具);
6. 各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7.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上传网报系统)一张。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资格审核、缴费及考试时间预约
学校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者名单。考生可于2013年6月22日起通过武汉大学网报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6月24日14:00(湖北省考生)前或6月26日14:00(江西、河南、湖南省考生)前通过报名系统预约考试当日的时间段(可选时间段为上午或下午,预约成功后不能更改),并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用(12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25日、6月27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日期 考生省份 考生报到时间 面试地点
6月 25日 湖北 上午: 8:00—8:30
下午: 13:00—13:30
(未按上述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 27日 江西、河南、湖南 上午: 8:00—8:30
下午: 13:00—13:30
(未按上述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预约的报到时间持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面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原件、高考成绩单 按上述时间地点报到、抽签,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抽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不含加分)未达重点线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拓展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以及综合表现能力等。
七、录取办法
学校本着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分省确定思政专业面试合格考生(以下简称“预备生”)。湖北省“预备生”名单于2013年6月27日前公布,江西、河南、湖南省“预备生”名单于2013年6月29日前公布。
预备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批次高考志愿(即提前批次后、普通一本批次前,与自主选拔志愿同表同报)。我校在有志愿的预备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有关要求
1. 我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cn)公布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 预备生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3. 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通过面试录取的思政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思政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 4231
传真:027-6875 670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原标题:2013年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试行高考后通过面试录取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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