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全日制初中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 考生本人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4) 父、母双方中一方在沪稳定工作证明。
(5) 本人报考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的申请书;单亲家庭只需父(母)一方的证明材料。
三、享受政策
(1)学费按照中专校规定收取,享受国家助学金两年,1500元/学年。
(2)毕业当年可参加上海市高等职业院校每年三月份的自主招生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