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贵院的办学性质?
答:江苏省泰州技师学院隶属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泰州地区集本科、大专等高等学历教育和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教育的唯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院校,是全额拨款正处级建制的公益事业单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十佳示范基地、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江苏省首批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单位,泰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二.问:今年贵院的招生对象及范围?
答:我院面向泰州三市三区和江苏省各地市招生,省外其他地区的毕业生亦可报考我院。
五年制高级职业资格、大专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在400分以上;
四年制技师、本科班招收应、往届技校、职高、高中、中专等优秀毕业生;
三年制中级职业资格、中专班招收应、往届符合学院相关招生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三年制机电一体化(对口单招)专业中级职业资格、中专班招收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在500分以上;
三.问: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及毕业生享受的待遇如何?
答:所有初中起点在校学生可享受3年每年2200元国家学费补助,同时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1500元助学金,助学金受助比例为学生数的10%;
五年制在校学生高级工学习阶段按江苏省高校奖助学金政策执行。助学金受助比例为学生数的16%,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励志奖学金受助比例为学生数的3%,平均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一、二、三年级可享受每年2200元国家学费补助,每年只需缴1400元学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1500元助学金,助学金受助比例为学生数的10%;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57号文件规定:企业与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公务员考试面向技师学院毕业生招考。
四.问:如何报考贵院?
答:初中考生无论是否填报我院志愿,都可直接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缴费注册手续;应、往届技校、职高、高中、中专等优秀毕业生可直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缴费注册手续。报名电话:0523-82105286、86461988,
五.问:贵院收费有何规定?
答:我院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和泰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实习材料代办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免学费的政策;联合办学班的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办学单位国家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教育收费除本科可一年全额收取外,其余在学阶段按国家规定标准适当优惠。
六.问:贵院培养学生有什么特色?
答: 我们重视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将企业文化引入平常的教学过程中,让学校更早了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教学坚持实用、够用的原则,切实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训课时占总教学课时的50%以上。我院毕业生的技能水平普遍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
七.问:贵院毕业生毕业时可获哪些证书,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待遇是什么?
答:技师班学生毕业时,可获得省颁发的技师毕业证书和联办高校的本科、大专毕业证书,参加技师资格鉴定合格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享受技师待遇。
高技大专班学生毕业时,可获得省颁发的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联办高校的大专毕业证书、高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中技班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中技毕业证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八.问:学生在顶岗实习和毕业时,贵院对学生就业如何安排?
答:学院承诺学生在顶岗实习和毕业时,只要为合格毕业生(合格指思想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无违纪处分、各科理论成绩及格、技能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指符合本工种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学院都负责推荐就业,并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和高质量就业。
九.问:贵院近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非常重视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近十年毕业生推荐就业率为100%,就业落实率99%以上。毕业生主要安排在泰州市内各大中型知名企事业单位,部分学生安排在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的中外合资企业,并与不少好的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从而达到了毕业生就业稳定,薪酬水平高的效果。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成为了企业的骨干和中、高层主管,不少享受年薪待遇过十万,并能在上海等大城市立足。
十.问:贵院毕业证书由哪里发放?国家是否承认?
答:毕业证书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并由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验印发放。根据《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十二)技工院校举办的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执行。入学前为工作一年以上在职职工的毕业生,可不实行试用期,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待遇重新确定。具体标准按原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待遇的通知》(苏劳薪〔1998〕12号、苏人通〔1998〕98号)执行。(十三)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协议签订,也可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签订;经用人单位聘用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其待遇和户口办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问:到贵院去的路线?
答:我院地处美丽如画的泰州引江河西岸,泰州汽车西站向西至海陵大桥西南500米,龙轩路9号,泰州汽车西站乘15路公交车到底直达。
原标题:2013年泰州技师学院(泰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