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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3年12月05日10:12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4.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具有百余年卫生职业教育历史,传承积淀了深厚的卫生职业教育办学理念。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验收。2012年10月,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以鲜明的医学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获得 “2012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殊荣。
    学校每年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学校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3%以上,专业对口率95%以上,在天津市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具有良好公信力的中国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质量评估机构----麦可思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我校的就业结果及就业质量较好,就业状况满意度较高,比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高12个百分点,就业率比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高3个百分点。
    学校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系、医疗技术系等6个系,基础医学和公共课2个教学部及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目前,学校开设护理、药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助产、医疗保险实务、中药等19个专业。
    学校在校生7000多人,现有天津市人民医院、天和医院、海河医院、安定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5所附属医院,166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分布在天津、北京、上海、山东、广州等地;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市级精品课程13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市级教学名师3人。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本着依法招生、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以上阶段的录取,若被本科三批以上学校录取,并选择到本科三批以上学校就读,可凭本科三批以上录取学校通知书到我校办理退费相关手续。不可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可做招生计划的适当调整。
由于卫生行业对男性护理人员需求持续攀升,我校增加护理(男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数 备注
护理 3 理工 85 只招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护理 3 文史 45 只招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护理(男生) 3 文理兼收 40 只招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药物制剂技术 3 理工 16  
医学生物技术 3 理工 15  
康复治疗技术 3 文理兼收 8 只招男生
医疗美容技术 3 文理兼收 8 只招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医学检验技术 3 理工 6  
针灸推拿 3 文理兼收 25  
医学营养 3 文理兼收 15  
口腔医学 3 文理兼收 7  






第十条  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年生。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天津市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证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成绩等级必须有7科为C及C以上,英语科目成绩等级必须是A。
3.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残缺、无畸形,体态匀称(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肝功能不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者,请慎重填报)。
   4.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五章 报名与确认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的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3月1日―3月6日。
  第十四条  考生须持2013年高考考生号,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照片两张,到我校履行确认手续,缴纳专业考试费60元,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正值高考复习阶段,家长可带齐应携带的证件,替考生到校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19日,8:30-16:00
确认地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大厅
 
第六章  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
综合能力考试:由自主招生学校联合组织命题及并负责考试的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说明见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职业素质测评和面试(只针对报考护理(男生)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150分。具体分类如下:
1.职业素质测评: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适应能力(考生不需做特殊准备)满分15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2.面试:报考护理(男生)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主要面试考生语言表达、社会人文知识、职业理解等方面内容。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时间
综合能力考试(笔试)              2013年3月23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素质考试(职业素质测评、面试)  2013年3月23日,下午1:00开始
第十七条  专业考试地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之和。
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70%+专业素质成绩×130%+政策加分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如下:
  1.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享受国家及天津市2013年高考有关照顾加分政策。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如有一个科目为A,加3分录取;如有2个科目为A,加6分录取,以此类推。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如有一个科目为B,加2分录取;如有2个科目为B,加4分录取,以此类推。
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专业考试确认手续时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规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解释。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依据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将以特快专递寄送,未被录取考生请电话咨询。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95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022-60286652
学校网址:

原标题:2013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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