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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04月03日06:34  沈阳建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沈阳建筑大学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并与大连理工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在结构工程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由沈阳建筑大学独立培养,毕业时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工学博士学位,目前学校已招收博士研究生40人。

2013年学校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非定向(非委培)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4年,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311-33

考生通过辽宁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218.25.76.134:8080/Struts2/RegisttrationAction_bs_loginmanage

.action),录入考生本人的报考信息。报名时准备好本人的个人信息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0×400像素,大小100K以内),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间、程序等请登录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337-10日,现场确认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西灰楼前楼3楼)

1.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在规定的现场信息确认期限内向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报名材料(可登录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大连理工大学2013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4)两份专家推荐书。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体格检查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7)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8)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辽宁省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

9)《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后打印一份并签字)。

2.相关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免交上述第(1)项材料,但须提交在学学校研究生院(部)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送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准予报名。

(三)第三阶段: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未通过不予发放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并验证(持本人身份证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2013 420-21日。

2.考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一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考试方法:外国语的考试由大连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由沈阳建筑大学统一组织。

(二)复试

复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为421日。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时考生须提交《自我陈述材料》、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本人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相关科研成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入学时间

入学时间:2013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学部、学院导师联系,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3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备用信息中需填写业务课二的具体科目;报名书面材料用A4页面纸打印并装订。

4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参考书目信息及外国语考试信息均可通过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5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博士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7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1.沈阳建筑大学: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cn/?action-zs 

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cn

2.大连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n/zs.asp

电话:(041184706301

传真:(041184706411

E-mail:yjsyzb@***.cn


原标题: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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