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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09月10日08:50  陕西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自2012年起,从我校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

招生领域代码

招生领域名称

招生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政治经济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文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文化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旅游与环境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新闻与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院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化学化工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学院

三、报考条件

1、我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4、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需跨专业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所跨申请专业须与实际从事工作相符),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允许跨专业。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根据国家政策,凡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有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机会)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步骤

所有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已经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注册成功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须下载《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2寸免冠近期),后由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附件2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2013415日前(EMS方式邮寄,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62

3、资格审核及复试、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全面审核报考资格。报名信息有效、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cn/)上公布有关复试工作。复试时间为201357

对于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名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注意】

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www.yjs.***.cn/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了解相关信息。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3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三年。

考生录取后利用2013年暑期回校集中授课(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www.yjs.***.cn/另行通知),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其他

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缴纳学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七、咨询方式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5310101,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21室。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62

招生学院

研究生秘书

联系电话

教育学院

李少博老师

029-85303916

政治经济学院

任红星老师

029-81530723

文学院

杨远征老师

029-8531029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魏旭光老师

029-8531023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刘茜茹老师

029-81530750

化学化工学院

张小玲老师

029-81530726

生命科学学院

李晓凌老师

029-85310266

外国语学院

江 捷老师

029-85310076

历史文化学院

黄 梅老师

029-85310060

旅游与环境学院

李紫颖老师

029-85310525

音乐学院

程  铂老师

029-85310111

体育学院

蒋荣丽老师

029-85310156

美术学院

徐 薇老师

029-8531021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孟秀芳老师

029-85310069

计算机科学学院

林凤英老师

029-85310161

心理学院

雷 萍老师

029-85303236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2:2013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原标题: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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