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3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2013年04月19日15:05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倾向测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中职考生中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高中考生根据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免试生除外)以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分数作为总分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按文、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依次从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水产养殖类的高中考生,文化笔试成绩加20分。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普高类(或中职类)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中职类(或普高类)单独招生录取。

5、学院纪检全过程监督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的考试及免试生录取的审核,其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于3月30日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7、免试生被我院录取后将不得改录到其他院校。

8、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

 

 


原标题:2013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单招 录取情况
手机版:2013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