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须达到6D及以上可报名。 (2)根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统一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内容、分值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考生一致。 2.录取办法 按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资格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素质技能测试、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对应分数高低排序。当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成绩中的任意二门达到B及以上,视作已达低录取资格线,直接参与录取。此外,后四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不得参加录取。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2.录取办法 (1)按不同考生种类,依据总分划定各类考生低录取资格线。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资格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四)、校内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除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累计加分(高限30分)外,其它加分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不作累计加分;所有加分项目合在一起不得超过30分)
加分项目 | 分 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市级单科竞赛一、二等奖项 | 30 | 上海市教委 |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 20 | 教育部职司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 15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 10 | 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 20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 10 |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 | 10 | 部队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达到A | 30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及以上 | 1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A | 10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B | 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备注:
1.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报考专业大类对口。
2.所有获奖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并进行公示。
3.加分项目是否与报考专业相关由学校专家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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