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取办法: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控制线上,按照科类,依专业志愿先后录取:1.本科层次,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专 业技能测试单科分数线,以三门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以英语听力成绩排序。2.高职(专科)层次,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技能 测试单科分数线,录取时按五门总分成绩(满分500 分)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以英语听力/速写(艺术专业)成绩排序。3.实行先本科录取、后高职录取的办法。同时填报本科、高职志愿而又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同单报高职的考生等同,所填高职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4.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