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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32分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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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5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5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顺德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学习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对口中职学校

招生

计划

中职

学制

高职

学制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50

3年

2年

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

50

2

数控技术

顺德区梁球琚职业技术学校

50

3年

2年

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50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60

3年

2年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东莞市长安职业高级中学

40

3年

2年

5

家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设计)

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

60

3年

2年

6

应用电子技术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60

3年

2年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南海区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50

3年

2年

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50

8

酒店管理

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

60

3年

2年

合计

580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十条 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要求技能证书对应用表: 

招生专业

证 书 要 求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机电一体化技术

维修电工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模具设计与制造

模具制造工、钳工、车工、铣工等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数控技术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等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

计算机辅助绘图员(电子)、维修电工等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家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设计)

家具设计中级工等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酒店管理

中餐服务员中级技能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第五章  报考方法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各对口中职学校上报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考生数据。打开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考生数据表》,按照表格要求及格式输入考生详细数据,并将数据发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考生必须在2013年4月20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中职学校审核后于2013年4月25日前交到我校招办。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并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2013年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选拔招生报名表》(下载表格填写好后打印,并且须考生个人签名确认和所在单位盖章签署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④2011年中考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有考生本人当页复印件); 

⑤符合附加分或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中职学校毕业证明;

⑦考生电子相片(JPG格式,尺寸:168×240像素)。

⑧《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2013年12月30日前交到我校招办);

⑨技能证书复印件(第五学期末2013年12月30日前提交);

⑩体检表复印件(2014年4月30日前交到我校招办)。 

(3)报考资格复核:中职学校或考生必须在 4月28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5月3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5)组织考生高考报名:各中职学校负责组织转段考核高考报名工作,于2013年12月份(2014年高考报名时间)依据考生参加转段考核情况到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申领高考考生号,并派发给参加转段考核学生进行高考报名工作。高考报名成功后打印《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交到我校招生办。

(6)组织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中职学校必须在2014年4月底前按2014年高考要求组织考生到医院生参加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复印件上交我校,体检结果需复印件必须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7)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选拔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方法:转段选拔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选拔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高职院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七条 中职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具体推荐方案由中职学校拟定)

第十八条 高职院校考核:

1、考核形式:专业基础理论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5门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

2、考核科目与分置:高职院校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二个科目。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专业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满分为150分,二个科目总分为250分。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核内容:

(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二十条 各专业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地点:(各对口中职学校

考核时间: 2013年6月22日

第二十一条 自主招生的学生待遇:通过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转段考核考生总分以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累加合成,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专业排名及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免考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

第二十五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对口中职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第四学期末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预录取的考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预录取通知交到我校并由我校统一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年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

第八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六条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时间安排表:

1、2013年4月15日前,制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及各专业各科目选拔考核大纲;

2、2013年4月30日前,中职学校推荐学生并组织报名;

3、2013年5月30日前,公布参加转段考核考生名单;

4、2013年6月22日,各专业选拔考核工作;

5、2013年6月30前,公布各科目选拔考核成绩;

6、2013年7月10日前,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7、2013年7月30日前,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8、2013年12月30日前,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的考生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工作;

9、2013年12月30日前,中职学校收集考生技能证书复件印和《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由我校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

10、2014年4月30日前,组织拟录取的考生参加2014年的高考体检工作;

11、2014年5月30日前,中职学校收集考生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和2014年高考体检表,由我校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12、2014年9月,学生到我校入学注册。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家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二十九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1、缴费标准:

招生专业

专业理论

费用

专业技能

费用

合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45

90

135

数控技术

45

90

13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5

90

135

模具设计与制造

45

90

135

家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设计)

45

90

135

酒店管理

45

80

125

应用电子技术

45

70

1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45

70

115

2、收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57-22327132。

账号户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第十三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以下项目均以当年发放的文件为准。

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每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 1000-3000元/人。4、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高每人6000元/年。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

学校奖助学项目:1、学校奖学金:学校对学业成绩和素质拓展测评结果,对参评学生总人数18%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00元//学年、二等奖800//学年,三等奖600//学年。2、勤工助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3、“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4、学校扶贫助学基金: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的扶贫助学金1000-5000元/人。5、特困生减免学费:每年学校给予烈士子女、孤儿等特别贫困的学生减免当年一半学费。6、临时生活补助:学校给予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

社会企业奖助学项目:分别有“顺德慈善助学金”、“阿波罗助学金”、“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温暖助学金”、“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奖学金”、“盈峰励志奖学金”。

校企合作办学奖助学项目:我校与顺峰饮食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顺峰学院,按专业招生,开设烹饪工艺、食品营养与食品安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酒店财务会计等订单培养班,入学一年后按志愿、成绩及相关规定在专业中选择。顺峰集团设立“顺峰奖学金”、“顺峰助学金”,每学年提供40万元的奖学金、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资助;顺峰订单培养班学生与顺峰集团签订协议,毕业后要在顺峰集团工作一年以上;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第三年到顺峰集团及其企业实习,顺峰集团资助学费,免费提供食宿,发放实习津贴;“经共同培养、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可转为顺峰集团正式员工”。顺峰学院的学生在三年学习期间可获得顺峰集团学费、实习、奖助学等各项资助达17000-30000元。

 

第八章  招生工作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余绍霞 监督电话:0757-22329982传真号码:0757-22329982电子邮箱:sdptxf@sdpt.co***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333 

联 系 人:刘老师、黄老师、谢老师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传真号码:0757-22327132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原标题:201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32分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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