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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及安排

  2014年04月03日08:49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2013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关于2013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及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5日—4月8日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15日—4月8日报名,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按考生类别(普通文理和对口)分别下载填写《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报名资格审查

4月9日,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

通过我院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4月13日在学院设定的指定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报名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3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4、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其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二、专业素养考核办法及安排

各专业“专业素养测试”分为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两项,考生凭我院签发的2013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及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准考证领取:4月13日统一到学院指定考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4月14日9:00—11:00

面试时间:4月14日11:00—12:30

各专业具体笔试、面试地点见4月13日下午考务组公布的考场安排示意图。

(二)普通文理的学生只参加笔试,中职毕业生除笔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素质面试

1、“面试”分类别、专业进行组织。其中,各专业的面试满分均为120分。

2、面试的基本要求。

(1)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

(2)考察学生专业适应性: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对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此项可加30分,区县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此项可加15分。加分后以满分为上限。

分专业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高中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名;中职考生按测试、面试成绩各折合60分,总分计120分。

2、有关加分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三、命题、考核与评分

(一)命题:面试与专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制定。

(二)考试考核: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院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考核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布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评分:依据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16日—22日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3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准备录取通知书发放。

(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2011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之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对口高职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

五、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56414

联系电话:0533-8407007 8407001 8407873

学校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济青高速淄博路口向北2公里)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201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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