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 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习能够自理者可报考。
● 生源省份:面向全国
● 本科招生计划
考试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科类 | 学制 |
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385 | 文理兼招 | 四年 |
工艺美术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类 | 绘画 | 165 |
动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数字媒体艺术 |
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 | 50 |
美术学 |
合计 | | 600 | | |
●报名和考试
1、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以下任何考点参加考试(考点信息详见“省外报名考试安排”表),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参加校考报名时,考生只需要填写考试类别,并请于2013年3月1日—5日登陆www.***.cn填写详细报考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填写报考专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3、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安排(如生源所在省份对考生选择校考考点有要求的,请按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考点只接收河北籍考生且河北籍考只允许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考点;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湖南籍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湖南长沙考点进行考试;湖北武汉考点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我校网站。):
考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长清5路 | 1月22-2日3 | 1月27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音乐系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一号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 1月24-25日 | 1月27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杭州师范大学 |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1月24-25日 | 1月27日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24-25日 | 1月27日 |
南京宁海中学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39号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无锡湖滨中学 |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梁溪大桥堍建业路17号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月21-22日 | 2月24日 |
考试说明:1、考生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2、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150分钟;写作120分钟。3、考试用纸:素描、色彩为8开(写作科目考试用纸为我校专用答题纸)。画凳、画具自备。3、报考理论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写作;其他类别为:素描、色彩 |
● 专业合格线划定及合格证发放
1、2013年4月1日后考生可登陆www.***.cn查询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者,可在成绩查询页面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
2、招生专业按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同类别内专业实行调剂。
3、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 录取办法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理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者,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说明:
1、校考专业成绩前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可增加20分。
2、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cn/xsc/。
●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 2013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终下达的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