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2013年艺术类专业(美术)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2.学校代码:13997
3.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4.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5.招生范围:山东省
6.招生对象:取得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合格证,所学外语为英语的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文理科考生。
7.招生批次:艺术本科一批、艺术高职(专科)批
8.招生专业:本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专科:环境艺术设计。
9.学费标准:本科12000元/年;专科10000元/年。
10.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11.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12.作弊处理:入学后查出有高考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13.学业管理
⑴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鉴定合格,并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⑵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即时文件执行。
14.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享受学院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每学期按考试成绩评比发放一次;另外还可享受学院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就业奖和特别贡献奖,登海种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安邦保险等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35%。
15.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生源地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取得学籍后,还可通过申请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得到资助。
16.信息查询
学校信息网:
学院招生信息网:/zs
17.招生咨询电话:0535-7237901
18.通讯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19.邮政编码:265200
20.其它
⑴对未经学院许可,而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⑵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⑶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⑷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2013年艺术类专业(美术)招生章程
专业 | 类别 | 层次 | 年学费(元) | 招生人数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美术类文理均可 | 本科 | 12000 | 160 |
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类文理均可 | 专科 | 10000 | 100 |
原标题:2013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