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
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10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学费 |
金融事务 |
普通中专 |
3年 |
20人 |
2300元/学年 |
会计 |
普通中专 |
3年 |
20人 |
2300元/学年 |
服装艺术类 |
职业中专 |
3年 |
30人 |
800元/学期 |
国际商务(华夏霍尔姆斯学校中澳联办) |
职业中专 |
3年 |
30人 |
4000元/学年 |
二、报名条件
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招走读学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30%。
2.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3.基本职业素养面试:
主要测试学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占50%。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1.通过我校面试的考生,由学校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2.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测评成绩为准,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3.已经被录取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任何学校及专业。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华夏职教中心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
月20日
|
8:30—11:30 |
报 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
月29日
|
8:30—11:30 |
测试 |
|
5
月2日
—
5月 5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
月6日
至8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 |
|
七、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3.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4.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83713114 83774462。
咨询电话:83731935 83774998
咨询时间:8:00 —16:00(周一至周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3 年4 月10 日
原标题:2013年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