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招生流程,规范招生运作,严肃考风考纪,开展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2、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3、实施“院校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我院单独组织报名,单独组织考试,单独进行录取,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情况说明
| 学 制 | 招生 人数 | 专业要求 | 专业情况说明 |
矿山机电 | 3 | 180 | | 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3 | 120 | 只招男生 | 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 |
矿井建设 | 3 | 100 | 只招男生 | 国家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100 | | 企业发展急需专业 |
矿山测量 | 3 | 80 | | 国家重点支持项目专业 |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 3 | 60 | | 国家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80 | 只招男生 | 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80 | | 企业发展急需专业 |
旅游管理 | 3 | 60 | | 企业发展急需专业 |
合计 | | 860 | | |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招生对象:取得2013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2、报名办法:取得2013年高招报名资格的考生,于2013年3月20日—4月18日(4月18日16:00截至报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专业志愿可以选报1-2个。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4月25日—26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上午8:30---11:00 文化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 综合知识及能力
考试地点:学院教学楼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阅卷。严格执行高招命题、考试、阅卷的有关要求,实施“招考分离,封闭管理”,确保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顺利实施。
1、命题。成立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实施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执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高招考试有关规定,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阅卷。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实施全封闭阅卷,执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评分细则和标准,客观公正进行阅卷和评分,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满分450分;综合知识及能力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 +综合知识能力成绩+照顾分。
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综合能力、文化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照顾加分办法。按照《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被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8、录取工作在5月26日前结束。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视其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待遇
1、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有新生“绿色通道”等。
九、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20日-4月18日 | 接受考生网上报名 | 学院招生信息网 |
4月19— 20日 |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与资格审核 | 学院招生处 |
4月25 -26日 | 领取准考证 | 学院招生处 |
4月27日 | 组织考试 | 学院教学楼 |
4月28 -30日 | 阅卷、评分 | |
5月1日 | 录取、公布拟录取名单 | 学院招生信息网 |
5月6日 | 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备案 | |
5月10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学院招生信息网 |
十、保障监督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监督部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监督电话:0375-7197375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1
咨询电话:0375-2066462/7197286/7240606/
学院网址:http://www.***.cn/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原标题:2013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