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细则(拟稿,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浏览次数: 录入时间:2013年01月07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对2013年报考我院自主单独招生有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加附加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一、 加分对象
符合报名要求,报考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具有一定美术、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播音主持、表演、书画等艺术特长,或具有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的考生。
二、加分标准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加20分计入总分。
1.艺术特长: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2.体育特长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附加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 + 附加分。
原标题:2013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细则